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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高管窃取乘客信息致公司损失大约4500万元

2011-11-23 06:55:00     作者: 王维维    来源: 北京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中航 民航信息 高管 宋金 贺平
[提要] 票据业务公司女总经理伙同民航央企高管,研发入侵软件非法获取民航信息数据从事经营,造成涉案公司近4500余万元损失。据检方指控,2005年,龙士凡与宋金箱合谋,欲采取侵入中航信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民航信息数据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本报讯(实习记者 王维维)票据业务公司女总经理伙同民航央企高管,研发入侵软件非法获取民航信息数据从事经营,造成涉案公司近4500余万元损失。昨天,6名涉案人员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据悉,本案是全国首例非法入侵民航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上午9时30分,6名被告人均着便装上庭。据了解,龙士凡是深圳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宋金箱曾任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航信)执行董事兼中航信厦门民航凯亚有限公司董事长,贺平曾任中航信厦门民航凯亚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据检方指控,2005年,龙士凡与宋金箱合谋,欲采取侵入中航信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民航信息数据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为实现上述目的,宋金箱伙同贺平、吴港水、董强、高睿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由吴港水出任法定代表人的易迅公司,在贺平的主持下研发建立了可非法接入中航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并获取有关民航数据信息的“迅保系统”。

  检方认定,董强、高睿在此过程中非法提供了可用于进入中航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配置账号,龙士凡后利用该系统及非法获取的民航信息数据进行经营活动。自2005年至2010年8月期间,“迅保系统”通过非法侵入中航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方式共获取有关民航数据1996万余条。在获取民航数据泄露的旅客信息后,龙士凡的公司负责向旅客推销航空保险,再按照一定协议付给易迅公司技术服务费用。

  庭上,龙士凡称没有考虑过相关数据是否合法,也并不清楚自己公司的收益状况,但其此前在公安机关供述称,从2005年到2010年9月公司收益约有2000多万。中航信则表示,该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约4500万元。

  检方认为,6名被告人非法侵入涉及国家事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涉案情节复杂,此案今日将继续开庭审理。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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