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3 10:25:00 我要评论
张维 来源: 法制日报本报北京11月22日讯 记者张维截至2011年11月15日,共有65家央企(央企总数117家)发布201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其中“能在报告中实事求是地对企业在本年度履责方面所发生的负面信息进行披露的则更少仅有10家(占16%)”。这是今天发布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研究报告2011》(下称《研究报告》)中所披露的。
《研究报告》显示,在报告可信性方面,有95%的报告阐明了编制依据,有超过一半的报告请了专家或机构进行评价,但以更严格的方式,即主动请第三方对报告予以审验或评级的仅占29%。此外,有20家企业在其报告中引入了外部评价来印证其社会责任的履责状况,以增强报告的可信度。
但能对企业在本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负面信息进行披露的很少,仅有10家。其中,6家所披露的负面信息为安全生产事故,但“篇幅较少,只是作为事件进行描述”;1家是对查结的商业贿赂及腐败案件的披露;1家是对员工违纪处理的披露;两家是产品质量事故,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
“虽然今年经过第三方机构审验、披露公司的负面信息的报告有所增加,但占报告总数比重仍然较低”,《研究报告》同时认为,选择性披露的痕迹较重,过于突出宣传与广告效用,缺乏披露负面信息的勇气与反省的诚意,以致于越来越像一本制作精美的“宣传手册”。
《研究报告》由北京东方君和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共同完成,系首次发布,以后将于每年度11月底左右发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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