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4 10:26:00 我要评论
来源: 法制日报网言网语
前不久网络上出现题为《湖北荆州市司法局官商勾结为骗职工巨款,疯狂合演设骗、行骗、保骗、报复连续剧》的网帖,发帖者称,荆州市司法局局长张钦等人先自己指定开发方,再设下一个“骗局”,骗取职工的购房款。
近日,网上又出现以“铁证如山!谎言难掩骗局真相!”等为题的网帖。举报者称:张钦虚构了100万元的土地款成本,以致房价上涨;开发商虚列了房屋装修工程项目款100万元左右入成本价。
网闻寻真
本报记者范传贵
网络论坛出现题为《湖北荆州市司法局官商勾结为骗职工巨款,疯狂合演设骗、行骗、保骗、报复连续剧》的网帖后,《法制日报》记者赶赴湖北省荆州市,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在“网闻寻真”栏目刊发调查报道《“官商勾结骗职工巨款”举报难成立》。
随后,举报人再次发帖。为进一步澄清真相,《法制日报》记者再赴荆州,采访了曾先后3次调查此事的荆州市纪委有关部门以及曾两次负责该案审计工作的荆州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
举报人
“谎言难掩骗局真相”
据了解,举报人谢先翱和王业清分别为荆州市司法局已“改非”和退休干部,在此前发布的帖子中,谢先翱介绍了事件的起因:“2005年,荆州市政府为解决几家政法部门职工住房困难,同时批准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等单位利用单位闲置土地出让,修建职工住宅。”
谢先翱称,2006年5月18日,荆州市司法局局长张钦代表甲方荆州市司法局团购人与乙方荆州市金隆建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和购房合同,约定乙方整体开发整体出售给甲方,房价为每平方米952元。如遇建材价格上涨,上涨超10%以上部分70%由甲方购房户承担,建材价格下降,双方按同比例受益。其他因素不提高房价。
“2008年11月29日,局里召开购房预购大会,在未按合同约定核算的情况下,局长张钦以原购房合同只含一半土地款以及建材价格上涨为由,宣布房价每平方米要涨230多元,从原来的每平方米952元涨到每平方米1188元。”谢先翱说。
这一“提价”正是谢先翱举报局长张钦的由头。他认为这是张钦等人先自己指定开发方,再设下一个“骗局”,目的是骗取职工的购房款。从2008年12月起,他先后向湖北省、荆州市两级纪委、人大等领导机关进行多次实名举报,并在网上发帖“揭露”这个“骗局”。
此前,《法制日报》记者曾前往荆州,采访了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双方,并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证实了当年土地招拍挂程序合法有效。在采访中,记者得知,在接到谢先翱举报后,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以及审计部门均对此事进行过调查,并给出了“合法合规合理”的结论。
在本报报道刊发后,谢先翱认为张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存在“欺瞒”行为,再次在网上以“铁证如山!谎言难掩骗局真相!”为题发帖回应。
再次来到荆州后,记者从谢先翱口中得知,这些网帖确系他所发。谢先翱认为,张钦虚构了100万元的土地款成本,以致房价上涨;开发商虚列了房屋装修工程项目款100万元左右入成本价,虚列的项目包括墙砖、地砖、卷闸门等;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竣工决算中为保骗掩盖真相虚算了300多万元,这其中包括销售环节税金、合理利润等多项。
此外,谢先翱还认为,荆州市司法局所修职工房性质应为定向开发房。对此,他曾咨询过湖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李犁。“李犁研究此合同后认为属定向开发合同,全省此类房型很多,为有效合同,符合政策法律。应按合同履行”。
对于自己在网帖中列出的3项异议,谢先翱均表示“铁证如山”。针对“张钦虚构100万元土地款成本以提高房价”这一点,他的证据是,2008年12月14日下午开会时,这一行为曾被司法局的律师当众揭穿;针对“审计报告中虚算300多万元”,他的证据是“经咨询多名专家后”得出;而针对开发商虚列的100多万元成本价,谢先翱认为从审计报告中就可以清楚看出。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谢先翱所称的律师,系荆州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赵志伟。对于谢先翱引用他的话作为证据,赵志伟在一份证明材料中说:“举报信中所使用的指控张钦同志的所谓赵志伟的‘观点’和‘指证’均系谢先翱自己的主观臆断,与事实严重不符,有的是无中生有。”
此外,对于“咨询多名专家后认为审计报告虚列300多万元成本”,记者问谢先翱,是否能提供专家书面咨询意见作为证明,或者提供所咨询专家的单位和名称,以便记者采访,但谢均称“不方便”。
审计局
“操作程序规范结论真实”
因为谢先翱的两项异议均与审计报告有关,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荆州市审计局总审计师汤从华。
据汤从华介绍,2009年,谢先翱向荆州市纪委提出要求,要审查涉事小区工程造价的真实性。荆州市纪委于是找到了审计局,但由于商品房项目不属于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范围,审计局经研究后决定委托社会上的专业审计公司对这一工程进行独立的“工程造价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
“谢先翱一直认为,要以最初的购房合同为依据,不能随意涨价。但这是一份商品房团购合同,是以司法局代表团购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价格是可以作出变更的。”汤从华说,退一万步讲,正如谢先翱所说,这是一次定向开发行为,那么无论当时的法律和政策,都不允许对商品房进行定向开发,因而这份合同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是一份无效合同。
对此,记者采访了谢先翱曾经咨询过的李犁。他告诉记者,当时的确给出过这是有效定向开发合同的意见,但如当地有相关禁止性规定,则另当别论,应走司法程序定夺。
两家审计公司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均确认该商品房的“价格合理”。荆州市审计局出具确认函称:“我们认为这两个报告所依据的资料翔实,证据充分,操作程序规范,结论真实可信,可予认可。”然而,出乎汤从华意料的是,事先强烈要求对此商品房进行审计的谢先翱并不认同这一结论,并开始指责审计部门造假。
汤从华告诉记者,2011年10月,为避免谢先翱再生质疑,荆州市审计局再次委托了一家在外地的公司对审计报告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同样显示每平方米1188元的团购价“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针对谢先翱提出的审计报告中不应该提税款、合理利润等项目问题,汤从华说:“商品房销售中怎么可能不考虑利润?不到10%的利润,已经是非常低的了;而不能计算税款就更没有道理了,哪有买卖商品房不交税的道理?”
“其实很简单,你要对这个报告有疑问,你可以起诉市审计局,打行政官司,我们都很欢迎。”汤从华告诉记者,他曾多次向谢先翱提出可以走诉讼渠道,但均未见动静。
尽管没有说服谢先翱和王业清,但记者了解到,原先和谢先翱一起联名举报的7名老干部中,有5名老干部在了解情况后已退出举报。最初曾参与举报的82岁的退休老干部韩其云在见到记者后说:“起初,我是在床上睡觉时被人拉起来在举报信上签字的。”
市纪委
“他是少有的廉洁干部”
为进一步了解谢先翱的整个举报过程和荆州市有关部门的调查情况,《法制日报》记者还前往荆州市纪委进行了采访。
荆州市纪委执法室主任、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刚是谢先翱举报张钦一案的调查组负责人。据他了解,这一举报是从两年前开始的。
“2009年12月,谢先翱举报张钦官商勾结、受贿、私欲严重等问题,刚刚从省直机关调来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邓务贵非常重视,立即批示给案件监察科,说这是实名举报,要严查。”王刚说,“随后,市纪委分管副书记李佑虎组织对这一举报进行了认真调查,最后没有发现张钦的任何经济问题和个人违法违纪行为,于是将结果告知了谢先翱。”
王刚告诉记者,这仅仅是一个开始。谢先翱的举报信寄给了湖北省、荆州市各级多个领导,在此后的两年中,仅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就批示转办了3次,市纪委书记转办了两次,他们一共反反复复地对荆州市司法局和局长张钦查了五六次,最后一次回复湖北省监察厅的调查报告是在今年9月19日提交的。
参与了多次调查,了解整个过程来龙去脉的王刚最后向记者总结:“一、在这次团购中的涨价完全是合法合理的;二、所谓张钦虚构100万元土地款的举报根本不存在,因为市司法局原本准备将出让闲置土地用于偿还建设法律援助综合楼债务后,另将100万元卖地款‘暗补’给干部买房。后来张钦主持局党委研究后认为此为违法违纪行为,停止了这一做法,这是完全正确的,否则就构成‘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三、根本不存在谢先翱因实名举报遭到疯狂报复的问题。”
富有戏剧性的是,荆州市纪委在调查举报张钦问题的过程中,不仅没有发现其个人的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反而认为他是少有的“廉洁干部”。恰逢湖北省委要树立一批全省的廉政勤政典型,在荆州市,张钦被纪委和市委推荐为全省表彰的3个候选人之一。2011年1月,张钦被湖北省委评为全省11名“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之一。
“我对我们的干部都非常了解,谁廉洁谁不廉洁心里都有个大概,但张钦真的是少见的廉政勤政典型。比如,他在市司法局当了10年局长,有很多机会出国出境学习考察,但他从来没有出过国、出过境;而且他生活特别健康,不打牌不抽烟不钓鱼,整个单位的精神面貌都很好。张钦他们为了建设法律援助综合楼,到北京争取资金,坐的是火车硬座,住的是老乡提供的连热水都没有的免费培训楼,有时吃的是5元一餐的食堂,甚至方便面。为了防止‘一届班子的政绩,几届班子的负担’问题,该楼建成的次年就还清了全部债务。”荆州市纪委宣传教育室主任彭祥奎说。
《法制日报》记者从荆州市司法局一名干部处了解到,私下里,干部们之间都会有一些抱怨。“司法局原先是工作相对清闲的部门,可现在我们却成了市里最忙的部门之一,经常加班加点。”这名干部说,局里一直以来不允许报销“的士”票,出差补贴也是全市单位中最低的,每天仅15元。张钦自己也从来没有报销过1张“的士”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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