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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食品新国标被指开倒车 金葡菌可限量存在

2011-11-25 06:37:00     作者: 杨维汉    来源: 北京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新国标 食品安全 开倒车 金葡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提要]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裴显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就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 吕诺)卫生部24日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在近期几大速冻品牌食品因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而下架的背景下,因有条件允许金葡菌限量存在,新国标引来议论纷纷。卫生部专家称,新国标更加科学合理,并没有降低要求。

  这个新国标将于2011年12月21日起正式施行。关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新标准一改过去“不得检出”的定性判断,采用了三级采样方案,用5个样品定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这一“从无到有”的变化,令一些人质疑新标准在“开倒车”。对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表示,根据食品风险分析原则,特定病原菌在某些特定食品中要作为重点来控制。泛泛地规定致病菌不得检出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从食品检验技术支撑来看,过去我们在微生物检验方法中也没有定量的检测方法,只能采用定性规定。据介绍,金黄色葡萄球菌广泛分布于空气、土壤中,一般烹饪煮熟即可杀灭。

  食品犯罪适用高限处罚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裴显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就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他们指出,法院将依法从重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按照民事立法的规定标准,在规定的幅度内,法官可以适用高限。人民法院将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一步追缴违法所得、没收罪犯财产,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保障受害人的经济权益。

  人民法院还将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特别是在证据问题上,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形成统一的证据标准,共同提高办案质量。

  新华社记者 杨维汉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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