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8 07:54:00 我要评论
刘维涛 来源: 人民日报翟爱国今年49岁,是山东省沂源县齐家石沟村的妇代会主任。由于做事热心,能力突出,今年初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她被村民选为村委会委员。
这几年,翟爱国的三口之家发生了许多可喜的变化:女儿考上大学并继续攻读研究生,前年在北京还考上了公务员;她和丈夫种地不用再交农业税,还获得了种粮补贴;由于熟悉国家政策,翟爱国和丈夫在村里带头参加了“新农合”和正在铺开的农村养老制度。“后顾之忧少了,可以花更大的精力为村民办事。”翟爱国说。
新世纪第一个10年,“中国速度”让世界瞩目,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与此同时,中国政府更加注重社会建设,一项项惠民政策的实施,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
政策阳光普照,妇女儿童事业也取得突破性进展。2001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期分析,两个纲要中可量化监测的主要目标,按期达标率分别为96%和92.5%。
法治强化,妇女儿童权益得以伸张
“产假从90天增加到14周了!”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对女职工的禁忌劳动范围、产假天数和产假待遇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妇女权益得到进一步彰显。
法律制度安排,是顶层设计也是底线保障。10年来,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正日益成为我国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中普遍遵循的理念,一个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逐步形成。
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重新修订,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首次被写入法律。2008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全国妇联等7部委联合颁布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2009年,中办、国办印发通知,要求“把更多女性村民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0年间,我国还先后出台、修订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等法律;陆续出台了禁止使用童工、流浪人员救助、孤儿家庭寄养、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遗孤救助等法规,为儿童尤其是贫困和弱势儿童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制保护网。
……
据统计,2001年—2010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与审议的法律及有关决定中,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件有25件。全国31个省(区、市)制定或修订了上千件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纳入了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
大刀阔斧立法,更要雷霆万钧执法。2001年—2010年,公安部门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持续保持高压状态。10年间,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超过3.4万起,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近7.2万人;全国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由2000年的2.2万件下降到2010年的4334件。
规划同步,民生政策普惠妇女儿童
乳腺癌和宫颈癌是妇女的常见大病,只要早发现、早治疗,甚至可以根治。但由于意识欠缺和医疗条件所限,农村妇女普遍没有体检的习惯。2009年6月全国妇联与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在农村试点开展免费检查。
2010年,妇女病检查率达到历史最高的93.48%,比2000年提高一倍以上;同年,全国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3.1%。和16.4%。,比2000年分别下降了59.4%和58.7%。
显然,支撑数据的,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全面推进和医疗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
2001年,中央和各地方先后颁布“两纲”,随后制定的“十五”、“十一五”规划,充分体现了“两纲”的目标与任务。实践证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是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制度保障。
检视一系列闪光数据,其背后都是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推进。10年中,我国继续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适时实行了“两免一补”政策。与此相对应,我国2006年就在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了性别差异,2010年,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达到99.68%和99.73%;同时,女性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2010年研究生女生比例占50.36%,比2000年提高了14.2个百分点。
10年间,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按照“两纲”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加大公共卫生、教育、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着力解决与妇女儿童利益直接相关的社会事业等问题,富有成效地解决了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政策支持,妇女撑起半边天
43岁的李翠喜,是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中坝镇下畦村五组的一名普通妇女。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家庭,两个孩子上学的费用都无力承担。她和丈夫一直想办个小厂,生产用于大棚蔬菜的复合肥料,但苦于没有启动资金。
当地妇联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让她梦想成真,李翠喜得到了5万元贷款,厂子建起来了,经营状况良好,还创立了自己的品牌——“方舟”。
2009年7月,财政部、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办小额担保贷款的金融机构要向符合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妇女发放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雪中送炭的资金,让无数女性扬起创业之帆,从此创造精彩人生。
让妇女生活得幸福而有尊严,提高她们的社会参与度无疑是重要的一环。10年间,各地各部门通过一系列专门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女性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就业是实现男女平等的物质基础。通过加强职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等途径,我国女性就业规模不断扩大。10年中,中国经济遭遇了各种冲击,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但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始终保持在46%左右。女性就业结构也更加合理,在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领域从业女性人数不断增加。
同时,妇女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比重也不断提高。2010年,工会会员中女性占37%,人数达8871.5万人,比2000年增长1.26倍;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21.4%,比2000年增加6.4个百分点;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49.6%,10年来保持了较高水平,已经实现《纲要》目标。(记者 刘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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