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8 07:54:00 我要评论
来源: 中国新闻网中新社武汉11月27日电 湖北省政协副主席郑心穗近日率部分省政协常委,就湿地保护管理专题调研。据调查反映,湖北省湿地处于严重亚健康状态。
湖北省素称“千湖之省”、“鱼米之乡”。然而,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北省湖泊面积在8300平方公里以上,由于围湖造田、过度垦殖和侵占、蚕食,到20世纪80年代,湖泊减至2600平方公里,短短30多年时间内,总面积减少了68.7%,水体容量下降了56.4%。其有效调蓄量仅为建国初期的26.6%。
气象部门资料还显示,湖北省内的洪湖、斧头湖、梁子湖、龙感湖四个湖泊面积,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比上世纪50年代分别缩小了48%、40%、33%和46%。
湿地被誉为“荆楚之肾”。湖北省内拥有河流、湖泊、人工库塘、水稻田、沼泽和沼泽化草甸等各类湿地资源。最近20多年来,湖北围湖造田得到一定遏制,但湖泊总面积、容量和调蓄量并没有太大变化,致使湖北省洪灾频率越来越高,使得水禽种群数量急剧减少,许多经济鱼类消失或濒危灭绝,部分珍稀候鸟绝迹。
除体积急剧萎缩外,“‘荆楚之肾’的功能渐趋衰减,‘血管’通道阻滞,承载能力和承受能力越来越脆弱了。”湖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总站总站长侯开举说。
据湖北省林业厅厅长王海涛指,为了“荆楚之肾”康复,近年来,湖北省实现了“三大转变”:在认识上,从把湿地看成荒滩荒地,到把湿地作为重要生态系统转变;在理念上,由注重先开发利用到保护与利用并重,并逐步做到保护优先转变;在行为上,从大量开发、随意侵占到严格保护、合理利用转变。
随着观念的转变,湖北省湿地抢救行动迅速向纵深展开。从大江大湖,到沼泽库塘,越来越多湿地成为重点呵护对象。
据湖北省林业厅介绍,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级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小区)、湿地公园共计63个,总面积达467.7万亩,占全省自然湿地总面积的33.4%。
目前,湿地保护条例已列入湖北省人大“十二五”立法计划,湖北省林业厅设置了省湿地研究中心和省湿地监测中心;由湿地科学家、原湖北省政协副主席蔡述明倡导和发起,成立的全国首家省级湿地保护基金会,为募集社会资金,推进湿地保护工作发挥着积极作用。目前,气象部门也开展跟踪监测,积累了大量数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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