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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通报教育乱收费典型 矿大乱收费260万元

2011-12-07 07:40:00     作者: 周宇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矿大 湖南中医药大学 正衡 研究生培养 国家发改委
[提要] 华北电力大学(河北保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8所学校存在教育乱收费问题,6日被国家发改委通报。湖南中医药大学、海口经济学院、湖北省水果湖高级中学、江苏常州正衡中学、深圳市明珠学校和广西临桂县两江中学等6所学校,也因乱收费被通报。

  本报讯(记者周宇)华北电力大学(河北保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8所学校存在教育乱收费问题,6日被国家发改委通报。其中中国矿大乱收费高达260余万元。

  按照国务院、中纪委要求,国家发改委连续组织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通过多年来的清理规范,教育乱收费问题得到明显遏制,但部分地方和学校仍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乱收费问题。国家发改委指出,对于违规收费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已要求学校限期整改,责令学校将多收费用限期全额退还给学生及家长,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重申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乱收费;严禁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国家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收费;严禁公办高中违反“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规定乱收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幼儿园所擅自提高标准收费;严禁违反非营利原则和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

  华北电力大学违反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2010年到2011年期间,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分别以每生每学年3500元和7000元的标准,对部分计划内国家安排财政拨款的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共已收取1729500元。

  中国矿业大学违反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2010年到2011年期间,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分别以每生每学年11000元和6000元的标准,对部分计划内国家安排财政拨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共已收取2607000元。

  此外,湖南中医药大学、海口经济学院、湖北省水果湖高级中学、江苏常州正衡中学、深圳市明珠学校和广西临桂县两江中学等6所学校,也因乱收费被通报。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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