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8 15:06: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央视《新闻1+1》2011年12月7日完成台本
——依法讨薪,为什么还这么难!
导视:
解说:
两万欠款,奔波一年,河南省高院院长亲带农民工到公路局讨薪。
字幕提示:
“走,现在我就带你去县公路管理局,今天就把事情给解决了。”——张立勇
解说:
年关将至,别再让欠款、欠薪再拖住农民工的心。
务工人员 叶友国:
最大的希望把工资发到我手里,回家过年。
解说:
安徽,讨薪设立绿色通道;江苏,半小时维权服务圈启动;重庆成立农民工欠薪法律救助中心。
工人代表:
当时以为走个法律程序能走个一年半载的,没想到这么快。
解说:
人社部、发改委中央九部委的最新措施能保证年底农民工的工资吗?
杨志明:
凡是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依法讨薪,为什么还这么难!
主持人 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又到年关了,又到了一年一度农民工讨薪的时候,接下来我们先来看两张照片。这张是在12月5日发生的一幕,是在十分雅安名山县一个工地,有三名男子讨薪未果之后爬上了塔吊,准备跳楼,被消防员救起。这个是在今年8月份的时候,信阳几名农民工在郑州的黄河滩区挖坑掩埋自己,进行“自虐式”的讨薪。那么农民工采取这样的一种方式是希望为自己的讨薪维权增加一些筹码,但是由于这种做法有一种极端化的趋势,越来越剑走偏锋,他们希望博得媒体的关注,但是媒体关注的门坎也越来越高。这几张照片看过之后,我们看到讨薪似乎是越来越难了,那么今年在河南省省高院的院长都帮着农民工去讨薪。先来看相关的新闻。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
“老张,我们的案子办错了,人你受累了,给你造成痛苦,我向你道歉!”
解说:
纠错、道歉,一边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一边是满头白发艰难维权七年的老人张景华,这一幕发生在昨天。为了追回工程款,张景华打了七年官司,从一审、二审、三审,再到今年11月30日的重申,法律最终给出了正义的结果,张景华胜诉。
字幕提示:
“走,现在我就带你去县公路管理局,今天就把事情给解决了,”
解说:
今天很多读者应该看到了《大河报》的报道,主人公同样是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面对另一起欠薪案件,河南省高院院长带上访民众到公路局讨赔款,媒体的报道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大河报》报道说,2009年6月,齐东升骑摩托车被撞伤,遂平县公路管理局应赔偿齐东升2.7万元,他多次讨要遂平县公路管理局却迟迟未支付2.5万元的余款。为了这两万五千块钱,张立勇带着齐东升亲自来到了遂平县公路局。河南省高院院长为何会有此举动?这源于12月6日河南全省法院开展的“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12月5日,张立勇主持召开河南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第三次“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也是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今天,在一家民营企业打工的田绍清等21名农民工也终于领到了六万九千元久拖未结的工资,他们没有想到法院能这么快就帮他们讨回欠薪,更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给他们发放拖欠公司的不是别人,还是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
字幕提示:
使每名“讨薪”农民工都能及时拿到应得报酬,各法院院长要亲临一线为农民工讨薪。
解说:
这是一个勇敢的承诺,这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各级法院提出的要求,年底、欠薪,河南法院准备打一场硬仗。
字幕提示:
截止到1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644起,结案487起,执结率75.6%涉及金额1.23亿。
董倩:
翻阅各大网站你会发现这条消息今天非常令人关注,省高院的院长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替农民工讨薪,今天下午张立勇院长也接受了我们记者的采访,来看一看。
(播放短片)
张立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所以我要求我们的法官,我说我们一定要带着对我们农民工兄弟这种深厚的感情,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你想想一个农民工如果干了一年,结果工资拿不到手,你说到了年底,他老婆孩子盼了他一年,他爸爸妈妈盼了他一年,结果他什么都没拿到手,他怎么进村,这个村子怎么进?这个家门怎么迈?所以有好多农民工采取一些极端的行为和一些不理智的行为,堵路、跳楼,有的时候确实是被逼出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设身处地地为我们农民工兄弟他们这种艰难,他们风餐露宿,一年辛辛苦苦都是挣的他们的辛苦钱、血汗钱,他们把自己的老婆孩子扔在家里是非常艰难的。我们这个工作做的不够,做的不好,本来就是2万块钱,不仅仅公路局有责任,我们法院也有责任,我们的执行工作执行不利,执行不到位,如果下决心去执行肯定早就执行到了。一个公路管理局不可能他拿不出两万五千块钱,还是我们的工作有问题,我们的法院在执行工作,执行不利,执行不到位,所以在拖欠农民工案件办理的活动中,我们提出凡是涉及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必须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要当即立案,当即审理,当即执行,我们提出“三个当即”的原则。
农民工的诉讼能力很差,他没有诉讼时间,再一个他也没有诉讼的法律知识,甚至他要交诉讼费更没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给农民工对他的诉讼提供各个方面的方便。比如说我们要到现场,到农民工的工地里去,到农村去,现场进行巡回办案,同时要把一些不应该由他承担的诉讼费用,应该把它减掉,或者缓交,或者免掉。同时我们一定要在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一定不能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要考虑到农民工和我们老板签订的合同不是说全部,很多很多的合同是一种霸王合同,霸王条款,农民工完全是处于被动从属的这样一个地位,所以很多条款的规定恐怕对农民工是不利的条款。因此在打起官司来,往往农民工都处在不利的地位,很难打胜这个官司。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法官办案的时候就不能机械地办,专门抠合同的条文,必须从实体上,看你是不是欠人家的工资,人家是不是在你这儿干活了,是不是欠你的工资,只要存在这个实体,我们就要站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站在弱势群体这一边,为他们主持正义,这样案件办起来才是公正的。从执行难情况分析看,一个是客观上有些企业经营不景气,企业情况不太好,欠薪的情况比较多,这是客观的。主观上的原因是我们有一些法院,我们从法院这个角度,从我们自己这方面看,执行的力度、执行的力量、执行的措施还不到位,该采取的一些依法对欠薪的或者是恶意欠薪的、能够支付而不支付的应该采取依法拘留,或者依法冻结账户,有些措施还没有跟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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