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检察官解释河南天价过路费案涉案金额缩水原因

2011-12-16 06:48:00     作者:    来源: 检察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通行费;诈骗罪;张新田;手段行为;涉案金额;被告人;犯罪数额
[提要] 当日,引起全国关注的“368万天价过路费案”,在河南省鲁山县法院重审,被告人犯罪事实认定和判处刑期与原判决均有重大变化。被告人时军锋辩解其是与武警某部签订的合同,显然系个人行为,属无效合同,不影响对时军锋诈骗罪的认定。

  检察官详解“天价过路费案”三大疑点

  高传伟

12月15日,被告人时军锋(前右一)、时建锋在法庭上听审。

  当日,引起全国关注的“368万天价过路费案”,在河南省鲁山县法院重审,被告人犯罪事实认定和判处刑期与原判决均有重大变化。

  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时建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此前,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时建锋犯诈骗罪,判处无期?

  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的河南368万元“天价过路费案”,12月15日在河南省鲁山县法院宣判。

  法庭上,检察机关所指控的案情与原审并无变化,但指控犯罪数额与原审数额有了巨大变化,原审指控数额是368万余元,而此次指控数额变成了49.23万余元。宣判后,本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河南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孟国祥。

  为何定为诈骗罪?

  记者:时军锋等人使用伪造的部队车辆牌照骗免高速通行费,为什么必须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

  孟国祥: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此案中,时军锋等人使用伪造的武警部队车辆号牌,持伪造的军队证明证件,通过欺骗手段使高速收费方应当收取通行费没有收取,造成了损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诈骗罪。200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警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注: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解释》依然合法有效。刑法修正案(七)只是规定了“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行为本身的定性,是对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行为的规制,对于利用该行为实施犯罪的行为没有触及,《解释》是对后种行为的解释,是对以这种行为为手段实施其他犯罪的规定,两者互为补充。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从1994年开始清理无效解释以来,至今没有废止该《解释》,所以仍然有效,并适用于本案。

  第三,被告人使用伪造的部队车辆牌照行为本身是否构成犯罪不影响诈骗罪的认定。2009年2月28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增加规定,非法使用部队车辆号牌行为本身可以单独构成犯罪。时军锋等人使用假军牌行为本身,按照1997年刑法不构成犯罪,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也不能适用刑法修正案(七)认定为犯罪,但是时军锋使用假军牌骗免通行费的行为无论按照新旧刑法的规定均属于诈骗罪,因此,不能以使用假军牌行为不构成犯罪为由否定诈骗罪的成立。正如一个人持有枪支,并用该枪支杀人,无论其持有枪支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均不影响其故意杀人罪的成立。

  第四,使用假军牌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诈骗罪。2011年8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逃税、诈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即使认定行为人构成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其使用行为也只是手段行为,按照此解释也应当选择处刑较重的诈骗罪定罪处罚。

魏鹏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