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湖北远安用地致村民烧伤案4名责任人被拘留

2011-12-19 14:30:00     作者: 刘良伟 上官纯青    来源: 中新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远安县;湖北远安;烧伤;开发商;拘留;鸣凤镇;南门村
[提要] 记者从湖北省远安县官方获悉,12月17日上午8时左右,湖北远安县发生一起因开发商强行用地引发纠纷导致烧伤事件。事发后,远安县委已责令开发商无条件全面停止施工,并赔偿相关损失。

  中新网宜昌12月19日电 记者从湖北省远安县官方获悉,12月17日上午8时左右,湖北远安县发生一起因开发商强行用地引发纠纷导致烧伤事件。18日,该县公安局对已查证的四名责任人依法进行了拘留,目前伤者已脱离生命危险。

  据了解,事件发生在远安县鸣凤镇南门村四组龙圣祠西巷。伤者张叶新,男,40岁,鸣凤镇南门村四组人,被点燃的汽油烧伤,烧伤面积为20%,目前在医院已得到有效救治,生命体征正常。

  事件发生之后,远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伤者救护、现场调查和群众接访等专班,将伤者送至上级医院治疗;远安县委书记周正英、县长张世敏责令县公安局迅速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并责令开发商无条件全面停止施工,赔偿相关损失。

  18日上午,远安县相关负责人已与群众代表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并到伤者家中进行了慰问,同时,紧急召开会议对工业用地、城市建设征地情况进行了举一反三,规范征地拆迁工作机制,以杜绝类似事件发生;远安县公安局已对非法暴力拆迁公司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表示将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新闻回顾湖北远安开发商强行用地致村民烧伤

  12月17日上午,湖北远安鸣凤镇南门村发生一起因开发商强行用地引发纠纷导致人员烧伤事件。伤者张叶新,烧伤面积为20%,目前生命体征正常。事发后,远安县委已责令开发商无条件全面停止施工,并赔偿相关损失。

魏鹏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