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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刑事被害人家属难获赔偿 救助机制尚不健全

2011-12-22 14:27:00     作者: 陈洋根    来源: 浙江在线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刑事被告人;刑事司法;刑事立案;救助机构;证据原因
[提要] 再如,一起独生子被抢劫杀害案,被害人父母拿到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后, 27万元赔偿款因罪犯身无分文而根本没有得到兑现。早在2009年3月,中央政法委、最高检、财政部等8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最高检专门下发通知进行动员部署。

  命苦的黄丽霞,成了大家眼里最坚强的母亲:在丈夫遭遇车祸去世,赔偿金一分拿不到的情况下,45岁的她,一人扛起一个家,抚养两个儿子,照料年迈的公婆,节衣缩食,更是没有好好休息过一天。

  昨天,多家网站转载了丽霞的故事。很多人对黄丽霞表示同情和敬佩,也有人问:杭州市在2008年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丽霞作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可否申请这笔救助金呢?

  同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刑事被害人家属,包括杭州在内,能够获得赔偿的不到一成。司法界人士呼吁,应该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的配套制度和刑事被害人社会救助体系,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的专门机构。

  肇事方说:“人都坐牢了,还想要钱?”

  据了解,杭州市在2007年12月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投入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用于对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且确需救助的杭州户籍及外地来杭务工(以持有在杭单位劳动合同为凭)伤亡人员实施救助。

  昨天,记者问黄丽霞为何一直没有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我不认识几个字,不知道政府还有这样的政策,我也不懂得怎么去申请。”丽霞说,当时,她知道要找撞死她丈夫的肇事司机李某赔钱,法院判作为监护人的李某父亲赔偿12.9万余元,可是对方一直拿不出钱来。

  黄丽霞所在公司办公室主任沈先生说,肇事司机李某今年7月被抓,11月19日被判刑,但赔偿还是分文拿不到,丽霞还特地问过公司,她该怎么办,可是公司方面没有处理这方面的经验,就建议她去找找律师。“她当时特别无助,想来真是惭愧,没能帮上她。”他说。

  肇事司机李某被判刑之后,丽霞曾给李某父亲和他们所在的湖南老家的村委会联系过, “打电话去,一开始还会接,后来丢过来一句‘人都坐牢了,还想要钱?’。”丽霞听了,心里堵了块大石。

  本报记者将帮助黄丽霞申请交通事故救助金

  黄丽霞能申请杭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吗?她又该怎样申请?

  经过多方联系,昨天,记者找到了杭州市交警支队事故处事故科的王科长。他介绍,丽霞可向原来处理她丈夫交通事故的辖区交警大队提出申请,统一上报杭州市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拿到救助金。

  据了解,救助资金使用项目主要为医疗抢救费、死亡丧葬费、对交通事故受害者通过法律途径仍未获得经济补偿,造成医疗救助及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医疗抢救费用主要是未侦破的逃逸交通事故伤亡人员抢救费用,救助限额为5万元;死亡丧葬费以民政部门提供的火化费用清单为准,限额为3000元;一次性善后生活困难补助费针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交通事故伤亡人员家庭,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对死亡人员家庭救助限额3万元。

  这几天里,丽霞将准备材料,打算向交警部门递交交通事故救助金申请。届时,本报记者将陪她一起去西湖交警大队。事情进展如何,我们将持续关注。

  纵深

  九成刑事被害人家属拿不到一分钱

  邸志远是杭州市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多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并曾担任刑庭的庭长。近日,邸志远从刑事司法视角撰写了一篇题为《关于构建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思考》文章,文中首次透露了杭州市刑事被害人赔偿和救助情况。

  邸志远表示,刑事犯罪往往给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物质损失和精神创伤,为了救济被害人及其家属,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设立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权利救济程序,规定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杭州和全国各地的情况差不多,法院刑附民案件的执行状况很不理想。”邸志远表示,就杭州中院所审理的法定刑在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每年因犯罪行为而致死亡的被害人约有120余名(还不包括轻重伤被害人),然而,穷尽一切司法和执行手段,被害人能得到被告人实际全额赔偿的不足2%(仅此实际也均由被告人亲属代为赔偿)。每年平均500余名刑附民诉讼被告人经法院判决后实际赔偿的不到10%。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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