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3 04:22:00 我要评论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 根据教育部日前下发的通知,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有条件的班主任老师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一次专题家访,了解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掌握本校学生上下学所乘车辆车况、行驶路线、家校距离等有关情况。 通知指出,12月15日,公安部专门召开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视频会议,对开展校车驾驶人、校车安全状况、行驶路线、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排查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作出专门部署。各地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对于家访过程中发现的学生乘坐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以及家长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等情况,要迅速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报告。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和家访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家长不要租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及时向学校、教育部门以及公安交管部门提供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摸排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配合公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开展逐一审查,坚决清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驾驶人;要配合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对学生接送车辆行驶路线及沿途道路进行一次深入排查,及时调整存在安全隐患的行车路线;要检查学校自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台账、随车照管、清点人数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校车需求调研,配合公安机关提请党委政府统筹校车发展与教育资源分布,针对农村地区撤点并校带来的校车需求增加、“黑校车”、校车超员等交通安全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要建议当地党委政府组织校车公司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降低校车运营的安全风险。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