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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报诬告陷害官员典型案 竞选落败窃听领导

2011-12-23 14:57:00     作者:    来源: 南方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窃听;李某;竞选;处分;2010年;党内;政务公开
[提要] 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年,梅州市梅江区统计局竟现“窃听风云”:熊某因竞选副局长失败,报复诽谤当选的副局长考察人选李某,称其品德败坏、与局长温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2011年7月,梅江区纪委给予熊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委组织部免去其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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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年,梅州市梅江区统计局竟现“窃听风云”:熊某因竞选副局长失败,报复诽谤当选的副局长考察人选李某,称其品德败坏、与局长温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阻止李某被提拔,熊某竟用透明胶将录音笔粘贴在局长温某办公桌与墙壁的夹缝中,窃听温某谈话内容。这是近年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查处的典型诽谤案例之一。

  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情况和查处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诽谤的典型案例。案例披露,个别干部为报复“升迁”失利,竟在网上散布谣言、在广场贴大字报诋毁领导或竞争对手。

  省纪委、省监察厅同时还通报了汕尾陆丰市劳动局局长打击报复举报人案、茂名高州市村支书打击报复举报人案、肇庆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打击报复举报人案和云浮市云安县镇安镇村支书打击报复举报人案等打击报复典型案例。

  雇人捉刀 网上发帖

  佛山市高明区原常务副区长梁瑞强诬告陷害案。2007年,佛山市高明区原常务副区长梁瑞强因工作分工、人事调整等原因与区委书记马亮照产生矛盾。2009年3月,梁瑞强指使高明区个体商人梁某某收集有关马亮照的负面消息和情况,由高明区教育局办公室干部林某某根据梁某某提供的内容,写出多封诬告陷害马亮照的举报信寄往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并在互联网发布了有关内容,引起网民广泛关注,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经佛山市纪委核查,梁瑞强反映问题失实。

  2011年1月,禅城区人民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受贿罪判处梁瑞强有期徒刑四年。11月,佛山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梁瑞强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冒名他人 写信诬告

  韶关曲江区大塘中学教师叶某某诬告陷害案。2010年,韶关曲江区大塘中学教师叶某某对校长谢某心存不满,为泄私愤,多次向曲江区纪委、韶关市纪委写信,在互联网频繁发帖,举报谢某经济腐败、生活腐化等问题。经曲江区纪委调查,叶某某反映的问题失实。同年7月,曲江区科教局在大塘中学召开教职工大会,通报了曲江区纪委的调查结果,并为谢某澄清了有关问题。但叶某某仍继续在互联网发帖散布不实言论,并冒用大塘中学其他30多位教职工的名字,写举报信诬告陷害谢某,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2010年8月,曲江区纪委给予叶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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