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6 07:36:00 我要评论
白少波 来源: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拉萨12月25日电(白少波)历时12载孜孜努力,圣城拉萨终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5日上午,拉萨市长多吉次珠携“全国文明城市”奖牌载誉返藏。他在拉萨贡嘎机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创建文明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今年12月20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在同获该称号的27个城市(区)中排名第7位,正式成为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
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自治区文明办主任王明星说,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历经了全市干部和市民12载努力和奋斗,汇聚着西藏各族人们的期盼与关切。拉萨作为西藏首府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功,荣誉不仅属于拉萨同也属于全自治区各族人民。他认为,获得这一称号是对拉萨市和谐文明程度的全国性认可。
“你我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这句话是拉萨市市民的共识。近几年拉萨的道路宽了,市容美了,交通井然有序,街上的行人仪态文明,市民们对于拉萨城市文明的进步印象深刻。
由中国中央电视台举办的一项城市幸福度调查中,拉萨市连续五年被评为中国幸福指数最高城市。多吉次珠曾在多个场合表示,“拉萨因幸福而文明,因文明而更加幸福”。
25日的仪式上,多吉次珠说,拉萨市在今后将继续从点点滴滴做起,做文明人、说文明话、行文明路、办文明事,塑造文明形象。
据知,“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中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评选涉及道德建设、社会风气、社会治安、生态环境等多项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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