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6 09:31:00 我要评论
刘婷 来源: 北京晨报晨报讯(记者 刘婷)昨天,记者从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城处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作家维权联盟诉苹果侵权一事已经正式立案。这次立案涉及9位作家37部作品,包括韩寒、李承鹏、沧月、慕容雪村、四叶铃兰、飞烟、《东北往事黑道风云》作者孔二狗、《藏地密码》作者何马以及新经典图书翻译出版的日本历史作品《德川家康》,索赔金额共计1191万元。
据贝志城介绍,苹果公司几乎是在华运营的所有大型涉及互联网企业中唯一公开贩售盗版书籍的,并通过与上传者分成(按APP Store的规范应该是售价的30%)直接盈利,这种侵权行为根本就是明目张胆的盗窃。按照中国法律,可能适用避风港原则的互联网传播至少要没有从盗版作品里直接牟利,苹果公司的违法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借口的。苹果公司也是唯一收到联盟方发出按照中国法律要求附上了完备的版权证明、公证信息后,拒绝删除盗版侵权作品的公司,理由是格式不符合本公司规定。
贝志城表示,据了解,苹果的iOS设备在中国已经有近2000万用户,很多人不知道APP Store里面卖的是盗版图书。这严重冲击了正版图书的销售市场,联盟方曾经推算过苹果APP Store里一些畅销书的盗版下载量多达上百万份,对单一作家造成的损失和非法牟利就是上百万美金。“从去年7月联盟方给苹果公司发出第一封律师函后,苹果只派出了开发者关系部门与我们联系,大意就是他们与开发者的协议里要求开发者保障上传内容的合法性。”但贝志城表示,任何一个公司在中国境内经营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范,事实上,例如一些知名的视频分享网站优酷和土豆网的用户协议也都要求用户保证上传内容的合法性。但据我们所知,美国的版权机构对中国政府和透过资本市场对优酷和土豆网施加了巨大的压力,要求他们不能把侵权责任推卸到用户身上,而要自己承担起审查责任。“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苹果可以不遵循和优酷、土豆网一样的责任?”
联盟方称,互联网上对著作权的侵犯一直面临赔偿金额偏低的问题,所以其在这次提高了索赔金额,希望法院能够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让著作权人更愿意拿起司法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即使按照现在的索赔金额,也只相当于合法获得这些知名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价格的几分之一,这说明推动著作权法完善的道路仍然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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