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1 07:01:00 我要评论
杜娟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1日,江苏苏州,车主在为汽车加“优级”国Ⅳ97号汽油。CFP供图
5日,北京某汽车检测场的尾气检测现场。CFP供图
本报讯 为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国家环保部昨日发布公告,要求各地对汽油车立即严格实施国IV标准,但由于符合标准的柴油供应不足,全国范围内柴油车实施国IV标准的最后时间点是2013年7月。
而广州早在2010年就实行了汽油车的国IV标准,但同样是因为国IV柴油一直供应不上,柴油车的国IV标准一直没有推行。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广州有望在今年一季度供应国IV柴油,价格将略有上涨。
北京上海柴油公交车
也将实行国家IV标准
根据国家环保部昨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将分步实施机动车国IV标准。鉴于目前满足国IV标准需求的车用柴油供应仍不到位,严重制约国IV标准实施进度。为保证标准实施效果,根据车用燃料供应实际,决定分车型、分区域实施国IV标准。
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汽油车)严格实施国IV标准。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IV标准的要求。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柴油车)必须符合国IV标准的要求。
对在北京市、上海市销售和注册的、用于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车),实施国IV标准,停止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国IV标准要求的相关车辆。
国家环保部还表示,将加大汽车企业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汽车产品环保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车用燃油管理,督促石油企业加快供应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的车用燃油。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车辆的,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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