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2 11:09:00 我要评论
来源: 新华网“昨天自己还是一名县委领导,今天,噗通倒地成了一名违纪违法的嫌疑人”。这是溧水原县委副书记汤少波在被宣布“两规”接受调查时写下的一段很形象的话。2011年5月,南京市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溧水县县委副书记汤少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问题。与此同时,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也移送市纪委类似问题的线索。此时,区县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在进行中,市委领导明确指示:“尽快查清问题,决不能让干部‘带病’上岗”。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在初步核实掌握有关证据的基础上,对汤少波有关经济问题立案,并采取“两规”措施调查。最终,汤少波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掩耳盗铃的“三不收”
4家公司8年共27次送出77万元财物,可谓“温水煮青蛙”
经查,2003年至2011年春节前,汤少波利用担任溧水县副县长、溧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之便,为有关公司承接工程和开发项目提供帮助,收受4家公司和相关人员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7万元。
办案人员介绍:与有些落马贪官相比,汤少波一方面有对金钱的欲望,另一方面又怕出事,于是就耍小聪明。办案人员在外围初核时发现,在溧水开发区领导干部礼金礼品上缴登记表上,2007年以来,汤少波先后13次上缴人民币现金29万零100元,美元1万元,购物卡2万元,仿古钱币1套,LV手包1只,OMEGA手表1只。
为何上缴这些钱物?汤少波表示,他有三种情况不收:一是数额太大的不收;二是关系不太熟的不收;三是看不顺眼的不收。2008年6月,浙江一个做汽车零配件生意的老板想在溧水做些项目,经人介绍认识了汤少波,在接触过程中,该老板送给汤少波一个纸袋,里面有1万美元,汤少波立即把1万美元交给了开发区纪工委。汤少波说,与该老板关系不是很熟,且1万美元数额太大。2007年12月,某公司董事长王某说送汤少波一个公文包,待王某走后,汤少波发现包里有5万元现金,随即就让办公室主任拿走上缴。汤少波说,看王某就不顺眼,而且王以前经济上出过问题。一些老板摸透了汤少波的心理,送钱送物数额每次两三万元,还注意尽量不让汤少波感到行贿的目的太明显。
据统计,汤少波所收受的77万元财物,是4家公司8年共27次送给他的。汤少波自认为“小心驶得逆风船”,殊不知还是应了那句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老板们这种“温水煮青蛙”的策略,最终把汤少波推向了罪恶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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