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加大药品监管力度

2012-01-14 12:35:00     作者: 鲍晓菁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药品安全 药品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 拍客 药监局
[提要] 1月12日至13日,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药监部门将着力推动药品GMP、流通领域监管、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和电子监管等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新华网合肥1月14日电(记者 鲍晓菁)1月12日至13日,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在会上指出,2011年,全国药品安全形势总体情况良好,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2012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药品监管力度,维护药品市场良好流通秩序、提升药品质量保障水平。

  吴浈指出,2011年,国家局发布实施了新修订的药品GMP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办法》,药品GSP修订工作已完成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法规制、修订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大了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了一些问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扎实推进了电子监管工作开展,在2011年4月1日首先实现了对所有中标基本药物品种实施电子监管的目标。药品监管更适应医药市场一体化、产业全球化的需求,正式实施了境外药品GMP检查,并获得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药品安全监管国际化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吴浈强调,2012年药监部门要夯实基础,完善药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要进一步明确四级监管机构的职责并建立联动机制,国家局将组织研究全国四级药监机构的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切实落实责任制;要加强安监与注册、稽查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形成完整的监管链条;要完善药品GMP认证检查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GMP检查员聘任及考评机制;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另外,药监部门将着力推动药品GMP、流通领域监管、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和电子监管等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余梁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