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6 06:41: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央视网为了让流浪未成年人“有家可回、有学可上、有事可做、有医可就”,去年5月以来,在中央相关部委和全国各地支持下,已有1332名新疆籍流浪内地未成年人得到解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表示,解救、安置救助新疆籍流浪内地未成年人,是2011年新疆民生建设的主要内容,这一行动已取得显著成效。
2011年4月底,新疆宣布将接回所有在内地街头流浪的新疆籍未成年人,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条件,让他们在家乡健康成长。
随后,新疆公安、民政等部门立即行动,与全国各地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动进行解救、救助。其中,自治区救助站先后派出40多批200多人次赴内地接回流浪未成年人。
2011年5月2日,年仅10岁的艾克拜尔从哈尔滨被接回新疆,这是新疆宣布将接回所有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后被接回的第一个儿童。这些被救助的孩子中,有的已经顺利返回户籍所在地,有的经民政部门协商劳动保障部门安排在职业院校接受培训,患病、致伤的孩子已经及时送定点医院救治。有些孩子还接受了专业的行为干预和心理矫治。
目前,由自治区投资5000万元新建的自治区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安置中心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将对受助儿童进行文化知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帮助他们掌握一定职业技能,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