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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详解刀具实名制适用标准

2012-01-30 13:56:00     作者: 姜春媛 李莹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北京警方 适用标准 三禁两报告 精神异常 行为异常
[提要]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强调,管制刀具相关管理规定并非最新出台。2008年,公安部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凡购买管制刀具的,一律如实登记购买人的身份证明。

  新华网北京1月30日电(记者姜春媛 李莹)在北京的超市购买菜刀需要出示身份证?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29日傍晚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公安部管制刀具相关管理规定和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对购买一般生活用刀,其刀身长度一般不足22厘米,购买时不需要出示身份证;如果市民购买超长菜刀等其他符合管制刀具标准的刀具,购买时需出示身份证。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强调,管制刀具相关管理规定并非最新出台。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07年,公安部制定了《管制刀具认定标准》。2008年,公安部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凡购买管制刀具的,一律如实登记购买人的身份证明。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负责人详细介绍了管理刀具认定标准。按照公安部颁布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在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中,凡刀身长度超过15厘米、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刀身长度超过22厘米、刀尖角度大于60度的,均被认定为管制刀具。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销售企业实行管制刀具“实名购买登记”和“三禁两报告”制度。记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所谓““三禁两报告”制度是指,即不得向行为异常、精神异常和未成年人等人员出售刀具;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现行为异常、精神异常等刀具购买人,立即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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