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1 19:44:00 我要评论
来源: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2月1日电 中新网IT频道今天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了解到,截止2012年1月31日,全国共有151家单位获得了甲级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证书,有128家单位获得乙级资质证书,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基本完成了对目前已知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的资质发证工作。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地图服务基本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对提高互联网地图服务质量、方便社会各界更好享受互联网地图服务、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起到了良好作用。
根据工作部署,2011年4-6月期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对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但仍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65家网站予以了公开曝光。截至2011年底,在曝光的65家网站中,13家已领取资质;8家转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提供地图服务,不需领取资质;37家关闭网站或者停止服务。对其余7家无资质仍在运行的网站,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正在进行查处。
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1月提出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申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正在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根据国测管发〔2011〕6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资质审批过程中,其互联网地图服务可维持现状,但不得增加新的互联网地图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外方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50%。对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中外合资企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按规定依法审批。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2月1日以后,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技术监管,重点监控已经停止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互联网地图服务新形态和新进入互联网地图服务领域的网站。对于无资质继续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约谈、曝光,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责令其停止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有关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政策的延续,重点是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地图服务行为,提高互联网地图服务质量,确保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并未增设新的资质准入条件。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对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动态更新发布,最新进展情况可以关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相关栏目。(中新网IT 频道)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