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网曝三亚海鲜消费近万账单 三亚物价局介入调查

2012-02-03 06:51:00     作者: 尹海明 朱文    来源: 中新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物价局;海鲜价格;海鲜大排档;排挡;最高限价;军曹鱼;墨鱼
[提要] 尽管三亚主要官员已经对三亚海鲜“宰客”事件通过官方媒体表示歉意,但此次事件还在网络上持续发酵,有网友在微博中晒出春节期间在三亚消费海鲜时的一个9746元的账单。三亚物价、工商等部门2日对网友所指的海鲜店进行调查。三亚物价局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说,网上晒出的账单上部分海鲜的价格高出三亚物价部门当时规定的最高限价。

位于三亚湾的海岛渔村。朱文摄

  中新网三亚2月2日电(记者 尹海明 朱文)尽管三亚主要官员已经对三亚海鲜“宰客”事件通过官方媒体表示歉意,但此次事件还在网络上持续发酵,有网友在微博中晒出春节期间在三亚消费海鲜时的一个9746元的账单。三亚物价、工商等部门2日对网友所指的海鲜店进行调查。三亚物价局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说,网上晒出的账单上部分海鲜的价格高出三亚物价部门当时规定的最高限价。

  2月1日下午4点37分,网友“广州流野”微博爆出1月27日在三亚一家海鲜排挡消费时的消费账单,账单上显示共点了墨鱼、虾、山龟炖汤、锯缘青蟹、鸡腿螺、包子螺、军曹鱼等菜,其中墨鱼3种做法,军曹鱼2种做法,总额9746元,但单上同时标注了“打七折”的字样。

  2月2日上午,三亚市物价局工作人员来到位于三亚湾的海岛海鲜排挡进行调查。三亚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赵明诗说,按照网上反映的情况,该局来到海岛海鲜排挡调查,按照相关规定,已向商家发出检查通知书,要求商家提供春节期间的销售(1月22日至29日)单据,以此查验与网上反映的单据是否吻合。

  记者在现场看到,三亚物价局要求商家提供单据时,服务员表示老板不在店里,暂时无法提供单据。

  赵明诗说,对照1月26日的物价局发放的海鲜最高限价表,发现网上晒出的账单,墨鱼、锯缘青蟹、包子螺、军曹鱼这几个海鲜品种与三亚物价局公布的最高限价有出入,一部分高出最高限价。

  记者对比1月26日物价局下发的三亚市海鲜大排档最高限价表,发现网络上曝出的账单中墨鱼、军曹鱼和包子螺等5种海鲜的价格超出物价局规定最高限价,虾等部分海鲜种类则略低于当日物价局规定的最高限价。

  据了解,春节期间三亚市工商局每天在用餐高峰期都对海鲜排挡开展巡查,对重点区域的海鲜排挡实行坐堂监管。物价局工作人员也每日巡查海鲜排挡,对照最高售价表检查海鲜排挡的海鲜价格。

  赵明诗表示,当时巡查时候没有发现该店有问题,根据现有举报,若调查发现该店确实存在高出物价局规定最高限价出售海鲜的行为,将会依法查处。

魏鹏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