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4 08:35:00 我要评论
来源: 北京晨报三亚市物价局2日公布了三亚海鲜品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作为海鲜排档销售价格的计算依据,市民游客可根据公示价格计算出最高销售价格。若发现海鲜排档不按最高销售价格标价,可拨打电话向物价部门投诉。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海鲜品社会平均价格包括鱼类、螺贝类、虾类、蟹类共近70个品种。按照规定,海鲜排档餐饮业经营者海鲜品的购进价格在不高于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10%的幅度内确定。
根据三亚市2011年出台的《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三亚市政府规定今年春节期间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为:鱼类190%、螺贝类160%、虾类和蟹类均为90%。按照计算方法:某餐饮海鲜销售最高价格=某海鲜品购进价格×(1+差价率),可计算出该海鲜品种的最高售价。
三亚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营者制定的价格不得超出平均差价率合理幅度上限,一旦出现超出上限的情况,即被视为牟取暴利行为,物价部门有权对这种行为作出处罚。
三亚市物价部门提醒,市民游客可以通过这种换算公式,来计算海鲜排档是否存在违规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如果发现可将消费凭证交由物价部门,或拨打12358投诉电话进行举报,以便尽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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