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中航协将起诉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多国酝酿反制

2012-02-07 06:26:00     作者: 贾远琨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排放交易 欧盟 排放权 反制 中航
[提要] 继1月1日征收航空碳排费正式实施后,欧盟又进一步启动注册机制,强征“买路钱”正步步逼近。对此,根据国务院授权,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正式出台措施,禁止中国境内各运输航空公司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参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继1月1日征收航空碳排费正式实施后,欧盟又进一步启动注册机制,强征“买路钱”正步步逼近。对此,根据国务院授权,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正式出台措施,禁止中国境内各运输航空公司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参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专家认为,欧盟此举遭到多国强烈反对,各国均在酝酿反制措施,最终由各国重新谈判确定规则的可能性较大。

  尽管遭到中国、美国、加拿大等至少35个国家的强烈反对,欧盟仍然一意孤行。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 S)自1月1日正式实施后,又进一步规定,对拒不执行的航空公司将施以超出规定部分每吨100欧元的罚款以及欧盟境内禁飞的制裁措施。

  同时,欧盟(EU ET S)的注册机制已经启动,航空公司可在欧盟注册机制开户,以获得成员国免费发放的排放权配额。2012年全年,欧盟将向航空公司免费发放1.81亿吨排放配额。

  欧盟方面表示,航空公司开户后,其账户将在2月28日或开户时收到第一笔免费年度配额。接下来,航空公司需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已审核的前一年排放数据输入欧盟注册机制,每年4月30日前提供足够的航空排放配额、一般排放配额和国际配额以抵补前一年的排放。

  “免费年度配额”犹如一个美丽的陷阱,接下来等待航空公司的将是每年数亿元的成本支出。与此同时,欧洲咨询机构甚至欧盟官方几乎给航空公司想好了“后路”,鼓励航空公司向消费者转嫁排放交易成本。

  国内航空公司普遍认为,仅凭企业的微弱力量无法与欧盟抗衡,美国几大航空公司对欧盟的诉讼落败就是证明。

  对此,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向各航空公司发出指令,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中国境内各运输航空公司参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禁止各运输航空公司以此为由提高运价或增加收费项目。

  中航协副秘书长柴海波说:“对于欧盟征收碳税,我国一直持反对态度,目前正式出台措施,这和美国国会通过法案禁止企业加入E U E T S的效力一样,各航空公司也会按照民航局的要求执行。”

  柴海波告诉记者,此前,美国几大航空公司起诉欧盟败诉表明诉讼途径十分艰难,目前,中航协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正在为诉讼做准备。

  欧盟征收航空碳税的问题仍处于僵持阶段。中国民航干部管理学院副教授邹建军说“欧盟强征碳税问题已经上升到政府层面,国家不允许航空公司单独参与,航空公司也没有必要去购买碳排放额。目前,各方均在磨合试探,但类似于禁飞这种制裁情况不太可能出现。”

  “这一事件的最终解决将主要依靠政府外交和贸易手段。”民生证券分析师张琢在报告中指出,国内航空企业不会采取提价方式转移成本,我国也可以效仿欧盟采取反制措施,向欧盟航空业收取碳排放税,航空公司利润不会因此受到较大影响。

  邹建军认为,目前,美国、俄罗斯、中国都采取了统一的行动,这使得欧盟很难单独提出不让哪国航空公司飞机起降,因为一旦欧盟采取行动,其他国家也会有对等的制裁措施“然而,即使欧盟征收碳税未能实施,排放问题也不会就此搁置,最大的可能是各国重新谈判,或者在各方支持下国际民航组织强势介入,达成一个全球统一解决方案。”

马震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