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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用网络非法集资发案多 老人受害增加

2012-02-11 07:02:00     作者: 卢国强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非法集资 北京警方 案件 犯罪嫌疑人 售后包租
[提要] (记者 卢国强)北京警方10日透露,自2011年11月启动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以来,已经破获非法集资类案件6起,初步核实涉案金额3600余万元。记者了解到,自2011年11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开展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以来,北京警方共破获非法集资类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初步核实涉案金额3600余万元。

  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 卢国强)北京警方10日透露,自2011年11月启动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以来,已经破获非法集资类案件6起,初步核实涉案金额3600余万元。警方介绍,目前通过网络炒作境外基金、外汇交易等案件发案较多,受侵害群体中离退休的老人数量增多。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明海涛说,近几年,通过网络实施的非法集资类案件较多。犯罪团伙利用投资者急于获利的心理,通过网络发布销售境外基金、投资外汇等信息,并宣称“资金安全、利润率高”,吸引投资。

  “这类案件侵害人群涉及面广,特别是手里有一些闲散资金的老年人,由于不熟悉投资领域,受侵害的数量比较多。”明海涛说。

  同时,在一些非法集资案件中,个别境外机构也牵涉其中。北京警方2011年12月侦破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以一家国际投资担保(北京)有限公司的名义,伙同国外某株式会社,以帮事主投资外汇交易为名,非法吸收了300余万元投资后,这家公司和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先后“人间蒸发”。

  据介绍,除了炒作境外基金、外汇投资等手段外,非法集资类案件还出现了一些新手段,例如房地产领域中利用“售后回租”“售后包租”等形式非法吸纳投资,种植业和养殖业中“转让林权代为管护”形式,以及代为投资理财、代为炒股等。

  此外,还有一些犯罪团伙利用特定商品,采取交款入股、高额返利的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北京警方去年11月破获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以科技公司为名,设置4万元为1股,投资人投资1-4股,赠送一盒黄金液,同时一年后双倍返还投资款;投资人投资5股,赠送一盒黄金液,并于一年后三倍返还投资款,几个月的时间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6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自2011年11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开展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以来,北京警方共破获非法集资类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初步核实涉案金额3600余万元。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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