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药家鑫案获评十大精品案例头名 中央政法委表彰

2012-02-13 06:48:00     作者: 陈新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中央政法委;大调解;案件;精品;最高人民法院;故意杀人案;反规避
[提要] 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陕西)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药家鑫故意杀人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精品案例第一名,受到中央政法委表彰。妥善审理重大敏感案件,药家鑫故意杀人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精品案例第一名,受到中央政法委表彰。

药家鑫 资料图

  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陕西)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药家鑫故意杀人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精品案例第一名,受到中央政法委表彰。

  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2693件,审执结215532件,同比分别上升6.46%和7.1%。全省法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维护了社会稳定,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妥善审理重大敏感案件,药家鑫故意杀人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精品案例第一名,受到中央政法委表彰。

  全省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0.2%,位于全国前列。努力完善大调解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化解,诉前调解案件5633件。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全年执结案件40101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达到80.58%,有102个法院实现了无执行积案法院目标,33个法院被评为“全国创建无积案先进法院。”(西安晚报 陈新)

魏鹏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