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3 16:36:00 我要评论
我举个例子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现场图
2月11日,央视《新闻调查》栏目对深圳“缝肛门事件”进行了调查回访。对于事件的真相,目前当事双方仍各执一词。
“缝肛门事件”发生一年半后,央视记者在深圳和陕西分别见到了事件双方当事人,产妇的丈夫陈默和深圳凤凰医院妇产科原助产士张吉荣。“缝肛门事件”至今仍然没有终结,而那场意外的事件却彻底改变了双方的生活。
陈默说事发前他在深圳租住的是高档公寓,而如今为了照顾妻小、打官司,生意没了,工作没了,屡次被迫搬家,现在他租住在深圳城乡接合部。但是对于一年前的“缝肛门事件”,他的态度依然坚定无比:我认为张吉荣就是在编造一个谎言。
而张吉荣则因此事丢了在深圳的工作,回到陕西老家,目前在一座矿区小城独自生活,生活拮据。一年半过去了,再次谈起“缝肛门”事件,张吉荣依然十分激动:“如果我做了缝肛门的这个事,我以我儿子的名义起誓;如果他一直认为我缝了肛门,让他以他儿子的名义起誓。我诅咒他!”
2010年7月,一条条触目惊心的媒体标题,引发了一场众人关注的深圳“缝肛门事件”。
事件的一方、产妇的丈夫陈默质问:“有什么资格去缝她的肛门?”事件的另一方、助产士张吉荣坚称:“缝肛门根本就不存在。”但是媒体的密切关注,使事件迅速升温,最后调查机构介入并给出了“没有发现肛门被缝住的情况”的结论。
不料事件平息三个月后,张吉荣将媒体和陈默告上法庭:“根本没有的事情,媒体把我炒作了。”经审理,法院一审裁定案件系名誉侵权纠纷,无证据证明助产护士存在实施了缝合产妇肛门的事实。判决产妇家属在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一审判决结束,陈默的代理律师另案起诉张吉荣人身伤害。
经历各种调查、两场官司,这场发生在医院、患者、媒体之间的“缝肛门事件”到底是如何步步衍生的?谁是最终的受害者?
不给红包就缝肛门?
2010年7月23日下午近4时,39岁的陈默和他25岁的妻子在深圳凤凰医院迎来了儿子的诞生,妻子顺产,新生儿健康。
本来一切都那么顺利,让人高兴,可是快乐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陈默说,当天晚上9时左右,麻药劲散了,妻子说屁股痛,过了一段时间,妻子身上的衣服全部汗透了,脸色煞白,同时声嘶力竭地喊叫,说肛门那儿疼得受不了。陈默一看,发现妻子肛门附近一圈都是线,凸出来很多东西。
在回答央视记者“你当时看到的是把整个肛门全部缝住了呢还是说只是看着有线”的提问时,陈默说:“我看着整个凸出物上面一圈都是线。”
陈默向院方求助,得到的答复是痔疮急性发作。不过妻子剧烈的疼痛和肛门部位脱出物上的线圈儿让陈默很狐疑,而且在生完孩子的两天时间里,妻子都没有排便,陈默猜测原因可能是肛门被缝了。
7月26日,陈默选择向电视媒体说出自己的猜测:这是典型的打击报复,原因就是红包问题。
7月27日,两家报社接到读者报料,记者找到陈默和医院采访。7月28日,两家报纸同时发稿“产妇肛门被缝”、“助产士索要红包”,“缝肛门事件”迅速传遍全国。一时间人们纷纷痛斥医生的医德,同情患者的遭遇,呼吁社会正义。
肖友若,《××都市报》记者,也是最早报道此事的记者之一,他告诉央视记者,他们做第一篇报道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情况也不是很清楚。当时有一个特征,就是产妇的肛门被封住了,无法排便。
央视记者:你刚才说她的肛门完全被封住了,被缝住了,这是你的判断?
肖友若:对,我是基于陈先生的判断,对他的说法的判断。
肛门究竟缝没缝上?
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和信任危机,7月28日,也就是众多媒体报道“缝肛门事件”的当天,深圳市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深圳市卫人委”)介入调查。
7月29日一早,深圳市卫人委针对媒体质疑的红包、缝肛门、助产士执业资格等问题向媒体公布了调查结果:首先,调查报告认定助产士张吉荣收受了患者100元红包,但并没有认定张吉荣索要红包。
那么,红包事件的原委是怎样的呢?
根据陈默的描述,在张吉荣的一再暗示下,他拿出了身上仅有的200元现金中的100元,给了张吉荣作为红包定金,并承诺事后会给更多。
而张吉荣则认为,广东人有一个习惯,他们5块钱也是个红包,只是意思而已,就像广东人平时遇到好事的时候发的利是,你不能不收。同时她也没有承认过真的收了这100元的红包,因为她很快就把这个红包退了回去。
真相到底如何呢?唯一的知情人陈默的妻子坚决拒绝接受媒体的采访。从事发到现在,没有人采访过这位在很多问题上都是见证人和第一当事人的产妇。而能肯定的是,100元钱又回到了陈默的手中。
那么,肛门到底有没有被缝呢?
7月29日深圳市卫人委在新闻通气会上公布的行政调查报告认为:产妇的肛门并没有被缝,肛门部位那一圈圈的线是助产士针对产妇生产过程中的痔疮出血点做的止血处理。
但是,在场媒体记者对此结论提出了严重质疑。面对质疑,通气会结束后,深圳市卫人委立刻在全市抽调了最权威的三位肛肠科专家和一位妇产科专家,带着记者们来到凤凰医院的病房,对产妇的身体进行检查。由四位专家的签字结论指出:未发现肛门被缝合的情况,助产士进行出血点的结扎是止血处理。
为何三天没有大便?
陈默在表达完对四位医学专家的调查结论不认同之后,最早采访此事的记者之一的深圳《晶报》记者张国防,当场给深圳市卫人委医疗监管处处长、新闻发言人周复打了电话,表示同样的质疑。
周复:“缝肛门事件”这是专家的一个专业判断。
张国防:是判断,不是鉴定,不是鉴定,是吧?是判断意见,不是鉴定,对不对?
助产士张吉荣表示,她是发现了产妇生产后痔核脱出并有出血才做了痔疮的处理,而正是她对痔疮的处理才引发了之后陈默关于“缝肛门”的猜测。而陈默则反复强调妻子之前从未有过痔疮的病史,生产后三天没有大便。
产妇生产后为何三天没有大便?
具有丰富产科临床经验的卫生部北京医院妇产科副主任王少为教授告诉记者:阴道分娩的产妇,80%以上前三天是没有大便的。因为在分娩过程中,直肠里头的大便会排得很空,同时产后进食相对少一点,而且产后比较疲劳,肠蠕动稍微慢一点,所以阴道分娩者产后两三天没有大便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在陈默妻子的病例中记载,生完孩子的第三天,医生给产妇用了一只开塞露,产妇从此正常排便。
孕期痔疮是否常见?
助产士又是如何描述她为产妇做的痔疮处理呢?
张吉荣说,按照工作惯例,产妇顺产生下孩子后,主管医生就可以离开了,剩下的善后工作由助产士承担。而她们必须检查阴道、会阴、宫颈,连肛门外周围组织也都要检查,这个时候她才发现产妇痔疮。她说当时产妇整个痔核都脱出了,水肿得很厉害还伴有活动性出血,压迫止血不起作用。
王少为教授解释说,一般来讲,怀孕到了28周以后也就是妊娠的中晚期,孕妇盆底的静脉曲张再加上重力的关系以及分娩过程中的用力等因素,这种痔疮是很常见的。统计表明,孕期痔疮的发生率大于76%。如果是内痔或混合痔,往往是没有症状的,所以大家都不注意。
深圳市人民医院肛肠科主任王东是深圳市卫人委组织的行政调查组中的四位专家之一,他告诉记者,在怀孕生育期间,产妇一定要用力去生产,这时盆腔包括整个肛管、痔疮等处都处于一个充血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比较容易出现痔疮急性发作。这个患者就是这种情况,当时痔疮已经脱出,卡在肛门外并伴有水肿。王东还说,痔疮急性发作时,有些患者会出现出血,比例约在10%左右。
痔疮急性发作并出现出血时,该怎样处理?
王少为介绍说,如果出血很少,可以压迫止血,也可以缝扎止血;但如果出血量比较大,就要缝扎止血了。王东给出的处理意见,与王少为一样。
深圳市卫人委的调查结论,确定了助产士张吉荣是针对痔疮出血做的处理,而不是缝了肛门。但是,调查结论同时认定,作为助产士,张吉荣的诊疗行为超出了其执业范畴,属于超范围执业。做了二十年助产士的张吉荣,最终接受了罚款处罚。
尾声
2010年8月,事发半个月后,在法医的带领下,陈默的妻子在罗湖区中医院做了拆线和痔疮还纳处理。据陈默介绍,从此妻子肛门部位再也没有疼痛过。
来自央视的提醒:
新闻标题不严谨
读者可能被误导
“缝肛门事件”在医务工作者看来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并不难解释清楚,可是,这件事情为什么在短时间里如此轰动甚至至今依然余波未了呢?
深圳市卫人委的调查报告最后一项内容针对媒体,报告认为媒体关于“缝肛门事件”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2010年7月31日,就在深圳卫人委公布的调查报告出来的第三天,陈默向罗湖区黄贝派出所报案,公安部门请罗湖区中医院法医科给陈默的妻子做了法医鉴定。8月中旬,鉴定报告显示产妇肛门周围见环状痔脱出、水肿,脱出物在九点位,可见黑色丝线缝扎,肛门周围皮肤未见损伤。虽然再一次认定没有缝肛门而是对痔疮做的处理,但是一个“缝”字,又引起了新一轮争议。
8月18日,肖友若所在的《××都市报》用了“法医鉴定,产妇肛门的确被缝”这样的新闻标题(肖友若说,缝和扎有很大区别,缝是要用到针,扎不一定要用到针,针会穿透肉什么的,会产生痛苦)。
央视记者:作为一个读者,看这个标题,可能还会一下子产生误解,就是说法医的鉴定结果其实是支持了此前的那个报道也就是肛门被缝了?
肖友若:严格来说还是有一点点问题。但是,痔疮它本身就长在肛门外,你说它算不算肛门上的一块肉?
央视记者:我举个例子,口腔里长一个疮,做一个手术比如说缝了,那你说缝的是口腔里头那一处伤口,还是嘴被缝了呢?
肖友若:这个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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