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广东地税称不交车船税难过年检 保险公司可代缴

2012-02-15 16:57:00     作者: 严丽梅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代收代缴 车主 保险机构 缴纳车船税 扣缴义务人
[提要] 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2月13日本报关于《不交车船税将难买交强险》的报道,不仅在广大车主中引起议论,也得到了税务部门的高度关注。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赵永清报道: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2月13日本报关于《不交车船税将难买交强险》的报道,不仅在广大车主中引起议论,也得到了税务部门的高度关注。2月14日,广东省地税局就近日车主关心的有关车船税缴纳问题进行了解答。

  保险公司可代收代缴车船税

  广东省地税局表示,车主在办理机动车交强险时,由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其依据是车船税法第六条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如果纳税人逾期交纳车船税,保险机构可以代收滞纳金。其依据是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车主也可自行申报缴税

  广东省地税局介绍,虽然保险机构可代收代缴车船税,但是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在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在办理交强险时只需出示相关的完税或免税证明即可。已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必再向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其依据是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已完税或者依法减免税的车辆,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不交税年审手续恐难办理

  对于忘记交车船税的车主,能不能办理车辆年审手续?省地税局表示:恐难办理。

  因为车船税法第十条规定:“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严丽梅、赵永清

马震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