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甘肃原国土副厅长张国华受审 名下房产16套(图)

2012-02-17 14:41:00     作者: 白德斌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张国华 房产 国土资源厅 受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提要] 16日上午9时,脸色黝黑的张国华缓缓步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张国华,甘肃会宁人,历任白银市靖远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天水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副厅级)。2011年6月21日,因涉嫌受贿罪经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庭审现场

  16日上午9时,脸色黝黑的张国华缓缓步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张国华,甘肃会宁人,历任白银市靖远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天水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副厅级)。2011年6月21日,因涉嫌受贿罪经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公诉机关查明,张国华涉嫌受贿犯罪事实32项;经审查,张国华及其妻现有房产16套,银行存款140余万元、股票账户资金400余万元等,共计2000余万元。其中,900余万元资产张国华无法说明其来源。

  公诉机关认为,张国华在担任天水市副市长、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400余万元,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构成受贿罪;且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900余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之规定,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在法庭供述阶段,张国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部分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他提出:一部分收受财物不属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还有一部分属于人情往来,不应以受贿定罪。进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事实陈述时,张国华表示,起诉书中涉及的财产数目和自己计算的有近400万元的出入。他表示,炒股账号上的钱数有出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项中,应该减去他为父亲办的生日、葬礼和祭日共计收受的374万元;实物折价应该以当时市价计算。

  当天的庭审从早晨持续到下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记者白德斌)

  作者:白德斌 (来源:甘肃日报)

马震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