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1 06:27:00 我要评论
来源: 北京晨报武汉轻轨1号线上已投放的广告牌。
备受媒体关注的武汉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权招标结果19日被认定无效。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19日向媒体通报说,这一招标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未履行相关法定报批程序。目前,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正在对该项目中涉及的其他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质疑 报价高出3亿者出局
今年1月12日,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地铁2号线一期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权,但出价最高的深圳报业集团未中标,这种舍弃报价高出3亿多元的高价投标者的现象遭到海内外媒体及网友的广泛质疑。
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2月19日向媒体通报说,武汉地铁集团下属的武汉地铁运营公司制发的《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招标文件》中,涉及户外广告设置位使用权的处置,但处置方案未经市城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制订,更未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公司此次户外广告设置位使用权的处置未履行法定程序。武汉地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认定武汉地铁运营公司此次招标结果无效,并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做好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蹊跷 一个零分一个满分
连日来,记者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怪相”进行了追踪。这次“低标中标”事件中,深圳报业地铁广告公司出价10亿多元落标,而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出价7亿多元中标。据招标方称,主要原因是“公益广告”及“合理化建议”两项,前者得零分,而后者得满分。
一位知情人对记者说,评委中至少有一人未给深圳报业地铁广告公司的“公益广告”及“合理化建议”项打零分,然而评标结果是,该公司的这两项全部为零分。
据调查,评标委员会专家是由武汉地铁广告公司邀请的,分别来自中国广告协会、武汉大学等单位。记者找到其中一位评委,在答应不披露其真实姓名后,他才告知实情。他说,评审委员会由五六人组成,其中有两三位来自武汉地铁集团。他反复强调,“我没有打过满分,也没有打过零分,打完分后我就走了”,至于如何统计出零分和满分,就不得而知了。
曾参与招标投标法起草工作的武汉大学教授余杭认为,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一般只对严重跑题或完全不回答问题的投标者打零分。“对于深圳报业地铁广告公司这两项标书答案可以打低分,但不应打零分。”
曝光 双方曾有利益关联
知情人反映,此次低价中标的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与招标方武汉地铁广告公司有利益关联,参与投标违背了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钟山也向记者承认,武汉地铁广告项目“是由我们公司设计部设计的”。
记者调查发现,此次招投标的监管部门是湖北省招投标监管局,但作为武汉地铁广告招标项目的代理方,湖北成套招标公司曾经挂靠湖北省招投标监管局。
武汉地铁集团运营公司党委书记陈川解释说,深圳报业地铁广告公司之所以得零分,是因为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乙方需在经营许可期内保证不低于广告媒体总面积的5%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如果5%的媒体面积不能满足政府对公益广告要求时,以政府规定或要求为准”。但深圳报业地铁广告公司标书上只写“每年用于发布公益广告的媒体数量将不低于总数的5%”,而政府相关要求是不少于10%。
目前,武汉市纪检监察部门表示,将对此次招投标涉及的其他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此间人士认为,这次招投标暴露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当“严肃查处,并公开事实真相。”
据新华社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