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武汉规定新建小区达15万平方米须配建幼儿园

2012-02-22 17:18:00     作者: 张昀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新建住宅 新建小区 居住户数 治本 生均建筑面积
[提要]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武汉市今天(22日)正式对外公布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意见》。

  中广网武汉2月22日消息(武汉台记者张昀)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武汉市今天(22日)正式对外公布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意见》。此举被认为是政府向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下的“治本”一刀。

  刚刚出台的意见中规定,凡是在武汉市新建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或者居住户数达到1500户及以上的,一律要配套建设幼儿园。幼儿园至少要设6个班,入园人数为180人,用地面积为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940平方米。如果住宅区居住户数超过3750户时,应配套建设2所以上幼儿园。

  意见明确了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由开发建设单位,即土地竞得单位建设,用地一律按划拨方式供应,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无偿移交所在区人民政府,然后由区教育部门接收、管理、使用。教育部门代表区政府接收幼儿园后,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住宅区内居民适龄子女就近入园需求,不得擅自改变配套幼儿园用途。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开发商,相关部门将不审批、不验收。这个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武汉市新建住宅区适龄儿童上幼儿园有了保障。

  目前武汉市有各级各类幼儿园785个,在园幼儿18万多人。全市在园幼儿生均建筑面积6.06平方米。这个意见出台后,武汉全市在园幼儿生均占地面积将提升到15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达到10平方米。幼儿园办学条件也会进一步好转,每个幼儿园还将建学前教育功能室,用于满足孩子的小手工、小游戏,提升幼儿教育的素质要求。

刘宇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