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地震遗址争申国家级景区 汶川称旅游是唯一出路

2012-02-24 06:36:00     作者: 吴亭    来源: 北京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景区 旅游景区 遗址公园 纪念 旅游学院
[提要] 汶川要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消息引发各方争论不休,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地震遗址上申报A级景区的不仅有汶川,唐山地震遗址公园也拟申报国家4A级景区。对此,旅游专家认为,如果从当地经济、民众生活等层面来考虑,发展旅游是方式之一,但是当地部门还应通盘考虑,做具体研究。

“512”地震之后的汶川。首席摄影记者 蔡代征/摄

青川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资料图片

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资料图片

  汶川要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消息引发各方争论不休,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地震遗址上申报A级景区的不仅有汶川,唐山地震遗址公园也拟申报国家4A级景区。对此,旅游专家认为,如果从当地经济、民众生活等层面来考虑,发展旅游是方式之一,但是当地部门还应通盘考虑,做具体研究。

  汶川震中争创5A景区

  据四川媒体报道,日前汶川县启动了“汶川映秀512震中纪念地”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工作。据了解,汶川经过3年重建,目前已创建了4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而此次“汶川映秀512震中纪念地”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是以映秀会展、水磨休闲、三江度假、漩口产业展示四大板块相结合,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三者统一。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冯东明介绍,“汶川映秀512震中纪念地”要一举申报5A景区不太可能,因为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

  一石掀起千层浪,网友们纷纷认为在震中建5A景区此举不妥。有网友表示,难道要人们带着愉悦的心情走进5A级坟墓参观?有网友认为,如果没有完善的旅游设施、预案、规划,不可轻易对遗产进行旅游开发。

  对于网友们的质疑,汶川县宣传部副部长谢旅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地震之后,汶川县耕地灭失,县水泥厂、岷江硅业等企业外迁到茂县、金堂县,老百姓没有耕地,也失去打工机会,“发展旅游是唯一的出路”。她同时表示,该景区建成后不收门票。

  唐山地震遗址拟申4A

  其实在地震遗址上申报A级景区的不仅只有汶川,记者昨天了解到,唐山大地震遗址公园已经提交了相关资料,拟申报国家4A级景区。

  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于2008年4月开始兴建,2008年7月初步建成开放,是世界上首个以“纪念”为主题的地震遗址公园。公园分为地震遗址区、纪念水区、纪念林区、纪念广场等区域。园中有利用旧厂房改造成规则纯粹的长立方体地震科普馆,一座396米长的玻璃纪念墙作为24万地震死难者的墓碑,上刻24万死难者名字。

  冯小刚电影《唐山大地震》首映礼时,主创在纪念墙集体寄托哀思,更加使公园名声大振。遗址公园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公园往年的年接待量约为60万人次,整个园区全都免票。

  此外,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通过了国家旅游局4A级旅游景区评定验收专家组的验收。同样是4A级景区的还有广元市青川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德阳绵竹市也将灾后重建的年画村按照4A级景区打造。

  ■专家看法

  地震遗址申A有何好处

  中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表示,国家5A级景区是一座城市、一个地区品格的标志,它给当地居民精神层面带来的意义远远超过经济意义。同时,A级景区也能带动当地其他产业的发展,比如文化产业、公共服务业等。刘德谦认为,这样的景区具有教育科普意义,可以培养这一地区民众的感情和爱心。至于申报成功后是否有财政拨款,刘德谦表示,需得看当地政府的扶持程度,如果重视的话,当地政府会有一些经济支持。

  须作出完整详尽规划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冯东明认为,网友们之所以质疑汶川申报5A景区,主要是因为“景区”这一词用在地震遗址上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如果用‘遗址公园’大家可能会容易接受一些。可以借鉴唐山地震遗址公园的做法,认真规划、设计,使公众能够很好地参观、凭吊。”

  刘德谦认为,要在地震遗址上申报A级景区,必须从整个地区的角度作出完整、详尽的规划,要兼顾当地产业发展和老百姓的生活来源,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方案。

马震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