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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放开地级市户籍 工作满3年可落户

2012-02-24 14:24:00     作者: 孙乾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通知;户籍制度改革;户籍改革;户籍政策;1980年;户籍限制;合理控制
[提要] 户籍制度改革有了突破性进展。国办昨天对外公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通知实际是国办于2011年2月26日印发,时隔一年与公众见面,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户籍制度改革有了突破性进展。国办昨天对外公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通知实际是国办于2011年2月26日印发,时隔一年与公众见面,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后,户籍迁移实行分类政策,即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落户条件不同,落户难易程度不同。县级市落户比较容易,而直辖市的落户须“合理控制”。

  分类迁移政策

  县级市 落户难易度:容易

  有稳定工作及住所可落户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期在当地务工、经商人员的城镇落户问题。

  地级市 落户难易度:比较难

  符合工作三年等条件可落户

  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中西部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可以适当放宽职业年限的要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同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期在当地务工、经商人员的城市落户问题。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年限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直辖市 落户难易度:很难

  直辖市继续合理控制人口规模

  继续合理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规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现行城市落户政策。

  户籍改革之北京

  北京将农民工当新市民

  作为直辖市的北京,按照通知,仍将继续控制人口规模,同时需要继续完善。在农民工落户北京的政策方面,本市主要领导于去年10月召开的优秀来京务工人员代表座谈会上作了相关表态。

  市委书记刘淇强调,要把来京务工人员作为北京的新市民,努力为广大来京务工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市长郭金龙在讲话中称,将积极探索建立优秀农民工在京落户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优秀农民工办理在京落户手续。

  户籍改革之其他省市

  安徽户籍改革动作不小

  去年以来,安徽等省市户籍改革动作不小。去年,安徽除了按照县级市、地级市、省会城市划分落户政策及条件外,还特别规定,凡自愿在安徽省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就业地或实际居住地。对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家人在就业地落户。属于“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户口迁移不再设置任何限制条件。

  总体解读

  首次放开地级市户籍值得肯定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人口学系主任段成荣表示,户籍制度改革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在进行,从国家层面到地方都有探索,当然,在推进城镇化和户籍改革的过程中取得一定经验,但也面临着很多突出的问题。正如通知开篇开诚布公地讲到,片面追求城镇化速度、盲目发展的情况不容回避。

  但是,就目前通知呈现的政策规划来讲,在我国现有的城市体系下,户口管理第一次达到如此开放程度。

  段成荣解释称,在近十几年的户籍改革文件中,对于农民落户都是强调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放开,尤其是强调小城镇。这次在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体系之中,排除掉了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这些特大型城市,虽然排除了这些城市,但这些城市毕竟是少数。通知放开了那么多设区的市,这说明,政策的设计上,又往高处进了一步,因此还是值得肯定的。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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