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北京最贪镇长受审 涉案金额超过2亿涉暴力拆迁

2012-02-24 15:01:00     作者: 余姝    来源: 羊城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李丙春;拆迁补偿;涉案金额;受审;强拆;营利活动;镇长
[提要] 利用镇长职务,虚构拆迁事实骗政府拆迁款, 挪用镇辖村或镇属单位土地补偿款给房地产公司用于营利,帮企业在该镇租赁土地收好处费,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原镇长李丙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及受贿,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23 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案涉案金额超过2 亿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姝、通讯员周阳报道:利用镇长职务,虚构拆迁事实骗政府拆迁款, 挪用镇辖村或镇属单位土地补偿款给房地产公司用于营利,帮企业在该镇租赁土地收好处费,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原镇长李丙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及受贿,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23 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案涉案金额超过2 亿元。

  现年51 岁的李丙春,研究生文化,曾任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镇长、党委书记。因涉嫌受贿罪于2010 年10 月13 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 月27 日被逮捕。同案被诉的孙七十现年39 岁,曾任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招商部科员、负责人。

  罪状一 贪污巨资

  据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07 年间,李丙春利用担任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镇长的职务便利,在机场南线高速公路工程拆迁过程中,虚构北京中天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拆迁的事实,指使他人与该公司签订虚假的拆迁补偿协议书,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010 万元。

  同一时期,在京平高速工程拆迁过程中,李丙春还虚构其本人实际控制的北京市智祥万通科技有限公司被拆迁的事实,指使他人与该公司签订虚假的拆迁补偿协议书,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860 万余元。

  另外,在机场南线工程拆迁过程中,李丙春又将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应退还给李桥镇政府的2000 万元拆迁补偿款私自截留,据为己有。

  罪状二 挪用公款

  除了大肆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外,李丙春还涉及4 起挪用公款犯罪和两起受贿犯罪,挪用金额高达1.78 亿余元。

  2006 年6 月至8 月间,李丙春利用其镇长职务便利,指使孙七十以镇政府招商引资为名,擅自决定从李桥镇镇辖村、镇属单位借出土地补偿款等公款6600 万元,转入由李、孙二人共同控制的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后,借给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2006 年3 月至2010 年9 月间,李丙春单独或者指使孙七十,擅自决定从李桥镇政府、镇辖村、镇属单位借出公款人民币 4968万元,直接以个人名义或者在转入由他与孙七十共同控制的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北京宝利伟业仓储中心后,借给北京中天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李丙春个人获利人民币 30 万元。

  2005 年8 月至2007 年4 月间,李丙春指示孙七十分四次,分别从李桥镇政府、镇辖村借出公款1000 万元、28.4 万元、1475.8万元、800 万元,转入由他们共同控制的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等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2007 年4月间,李丙春还将李桥镇政府公款人民币3000 万元,转入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后,借给北京福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同年8月,该款收回后,李丙春又以其个人控制的北京智祥万通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借给北京金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获利840万元。

魏鹏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