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8 17:26:00 我要评论
杨滨 来源: 北京晚报(记者杨滨)国家工商总局等多部门今天启动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受到两次警告仍拒不改正的医疗机构将被停业整顿;发布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播出机构,将被暂停违规频道商业广告播放甚至撤销频道。
在此次行动中,工商总局将研究建立广告活动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建立广告企业信用数据库,形成失信惩戒、淘汰机制, 提高广告业公信度。
卫生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服务广告和信息的监测,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受到两次警告仍拒不改正的,或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使患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播影视部门将对群众多次举报、发布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播出机构,视情节分别给予暂停违规频道商业广告播放、暂停频道播出,直至撤销频道、吊销《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等处理。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对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被监管部门多次公告曝光报刊,列入报刊违规记录,报刊和其主要负责人不得入选政府主办的各类评奖和评优范围。拒不整改或整改没有效果、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媒体,报刊年检缓验。
药监部门将把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采取暂停销售等措施。对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通信管理部门将对经有关部门书面认定擅自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且备案信息不真实的互联网站,依法注销备案,通知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D044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