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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校生涉毒案件增加 学生多次贩毒以贩养吸

2012-02-29 07:06:00     作者: 郑小红 孟广军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在校生;涉毒犯罪;在校学生;案件数量;民办高中;涉案;以贩养吸
[提要] 深圳市某中学岑某某等3名学生因贩卖k粉,近日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引起社会的关注。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科副科长刘若茵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承办过一些在校生涉毒案件。

  中新网深圳2月28日电(郑小红 孟广军)深圳市某中学岑某某等3名学生因贩卖k粉,近日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引起社会的关注。记者28日在深圳市检察院了解到,毒品犯罪的魔爪已悄悄伸进了校园。

  在校生涉毒案件明显增长

  根据深圳市检察院28日提供的统计数据,深圳在校学生涉及毒品犯罪案件的数量在过去三年中明显增加。

  2008年以前,深圳在校学生涉毒案件极少。2009年,深圳检察机关办理的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中仅有4名在校学生;2010年则上升为10名在校学生;2011年也有8名在校学生。涉及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三个罪名,涉案毒品为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等。涉案学生多半为各类中职院、中专、技校、职高或民办高中的寄宿学生,年龄分布在15岁-20岁之间。

  这些案件中,涉案毒品的数量大多不到1克,但是从他们联系卖家和买家、谈判交易价格、选择贩卖地点等细节来看,其熟练程度令人惊讶。有的在校生已经有多次贩毒经历。如某校高三学生张某某在被捕前已经贩毒10余次。

  据统计,在校学生涉毒案件有60%以上都属于共同犯罪。他们往往和社会闲杂人员结成团伙,在共同犯罪中多从事信息联络、毒品传递的次要角色。但从某些案件的情况看,他们有转向“主角”的迹象。如岑某某等贩卖毒品一案中,三名被告人均是在校学生,其中一名尚是初中生,涉毒犯罪的全过程都由他们一手实施。

  “以贩养吸”成显著特点

  未成年人涉毒犯罪以往基本发生在失学的未成年人群中。

  “最初是我们到娱乐场所唱k、蹦迪,就有朋友或者酒吧服务员给一点k粉,感觉比较high,但是我没有多少零花钱买毒品,就开始帮别人带毒品,赚一点差价。”一些毒品贩子正是利用未成年人这种好奇的心理,采用多种手段引诱青少年上钩,使他们染上毒瘾。

  公安机关的尿检报告显示,贩毒的这些学生绝大部分也是吸毒者,“以贩养吸”的情况较为突出。某技术学院学生小张吸毒,他积极在买毒者和贩毒者之间牵线搭桥,并和贩毒者约定“三七”分成,从而赚钱购买毒品供自己吸食。又如在校生卢某某之所以帮助贩毒,就是因为对方答应他可以免费吸食k粉。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科副科长刘若茵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承办过一些在校生涉毒案件。“在校生贩毒的数量比较少,毒品也比较低端,都是入门级的,很便宜就能拿到手。学生的好奇心理比较重,容易受到一些不良朋友的影响,然后一个带坏另一个。”

  根据她的了解,在校生吸毒的人数还更多。“许多学生受到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误以为吸毒是很酷的行为,是时髦、有钱、有魅力的表现,对涉毒行为有较高的容忍度甚至是潜在的推崇。”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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