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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对新增建设用地征耕地占用税

2012-03-09 15:10:00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宅基地转让;农地流转;棉糖;土地转用;国家粮食安全
[提要]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北京市副主委、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建议对新增建设用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由此形成国家耕地保护基金。只有这样,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与粮农致富的目标才能一致,中央保护耕地的政策才能变成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自觉行动。

  中新网3月9日电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今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北京市副主委、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建议对新增建设用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由此形成国家耕地保护基金。

  蔡继明说,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安全又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他分析了当前影响国家粮食安全的主要因素。

  一是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1998至2010年,全国耕地面积从19.45亿亩减少到18.26亿亩,已逼近18亿亩耕地红线。2011年国土资源部下达全国城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只有600万亩,而各地上报国务院的计划高达1500万亩,未来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的难度加大。同时,耕地质量较差,中低产田比重超过2/3。

  二是水资源短缺,水利设施薄弱。水资源短缺且分布不均,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每年农业生产缺水300亿立方米,因干旱缺水每年粮食损失约400亿斤。“十一五”以来,虽然中国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但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仍然没有改变。

  三是农业机械装备和技术水平落后。中国单位耕地面积农机总动力仅7.6千瓦/公顷,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3,不同区域、不同作物和作业环节发展很不平衡,农机农艺融合不够紧密,自主创新与应用能力不强,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至40%,比发达国家低20至50个百分点。

  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民获取市场信息不畅,对农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和农产品的品种、规模、上市期等信息了解不及时,生产盲目性较大,缺乏与销区大市场对接产销的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流通环节多,渠道不通畅,流通成本高。据统计,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18%左右,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左右。

  五是农产品成本上升加快。当前国内劳动力、土地及其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推动农产品价格呈加快上升趋势,过去集中销售农产品变为常年销售或随市场行情销售。同时,随着我国个别大宗农产品对外依存度的提高,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对国内市场的影响加大,通过进口补充国内土地资源稀缺的难度增大。

  六是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发展农业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而粮油棉糖等大宗农产品价格长期偏低,农民单纯靠种粮难以致富,以种粮为主的农业大省、大市、大县,往往是经济弱省、弱市、弱县,财政穷省、穷市、穷县。这就极大地抑制了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针对上述情况,蔡继明提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若干建议,具体如下:

  一是要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2011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虽然已经超过50%,但其中近2亿居住在城镇中的农村户籍人口仍然处在“半城市化”状态。只有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争取在本世纪中期使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达到80%以上,让进城务工的农民真正变为城市居民,彻底脱离农村土地,使农村户均耕地达到适度规模经营的最低要求,使种粮农民的收入至少达到进城务工的水平,这样才能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增长。

  二是深化农地制度改革,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步伐。目前的土地制度和政策,不是限制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转让,就是规定无偿退出,这不仅阻碍了农地向种粮大户的集中,也堵塞了农民获得财产收入的渠道,同时还造成城市空间扩展和农村建房对农地的双向蚕食。应当尽快制定鼓励农地流转的政策和农地退出机制,一方面促使大量农民工进城落户,另一方面实现土地在城乡之间以及农业内部的有效配置。

  三是建立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粮食安全和保护耕地涉及全社会的公共利益,成本应由全社会共担。如果从制度上限制农地转用,就应该从政策上保证种粮收益不低于土地转用后的收益。因此,建议对新增建设用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由此形成国家耕地保护基金,其收益按比例补贴给承担耕地保护的地区和农民,同时加快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使其财政收入和水平逐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只有这样,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与粮农致富的目标才能一致,中央保护耕地的政策才能变成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自觉行动。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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