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9 15:23:00 我要评论
杜燕 来源: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今天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指出今后北京市公务员的考核将重在“平日”,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评分,对于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各级机关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
《意见》首次明确全市各级机关要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提出今后公务员考核要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统一标准与分层考核相结合。
据介绍,平时考核以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为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效率效果。
北京市各级机关依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平时考核评价量表”。
《意见》要求每年进行四次考核工作,前三季度进行平时考核,最后一季度进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结果与平时考核结果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年度考核总分”。
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评分
公务员考核实行量化评分标准,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打分。
德是指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
能是指执行能力、学习与调查研究能力、业务能力、沟通协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坚守岗位情况、出勤情况等;
绩是指履职成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率等;
廉是指部门廉政建设、廉洁自律等。
部分考核内容的考核要素根据职位和工作性质不同略有差别。
考核结果与晋升和待遇挂钩
《意见》还首次提出了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公务员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绩效管理奖金发放也将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人员,酌情减发绩效管理奖金,不称职人员不发绩效管理奖金。
出现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本职位年度工作任务量,直接造成本部门绩效管理任务不能完成的;工作中经常推诿扯皮,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等,被投诉2次以上的等八种情形之一且经查属实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称职。
对于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行政告诫;对于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对于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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