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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透明度之变:从“国家机密”到网上晒

2012-03-11 08:40:00     作者: 樊曦、齐中熙、韩洁、顾瑞珍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三公 国家机密 预算决算 预算科目 钱袋子
[提要] 题:从不能说的“国家机密”到网上晒“三公经费”——代表委员谈财政预算透明度之变  “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艾洪德的财政预算报告草案上,这一行字用红笔做了一个重重的标记。

  题:从不能说的“国家机密”到网上晒“三公经费”——代表委员谈财政预算透明度之变

  “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艾洪德的财政预算报告草案上,这一行字用红笔做了一个重重的标记。

  “国家账本”怎样才能看好、看紧、看清?代表委员们纷纷围绕预算决算公开建言献策。

  看好“钱袋子” 预算公开需要更多“阳光”

  “深化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全部公开,地方部门预算、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等公开工作明显加快”……在财政预算报告草案中,这样总结2011年推动预算公开的成果。

  预算公开,让民众了解政府的钱怎么花,这看似平常的举动在数年前还是不可能的,即使对人大代表也是如此。那时,政府预算草案按规定被视为“国家秘密”,一般在人代会召开前几天或当天才发到人大代表的手中,甚至有的地方要在人代会召开后才发给人大代表,并要求会后交回。地方财务数据也仅仅掌握在为数不多的人手中。

  这样的情况在最近几年明显改观。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纳税人公民意识的日益增强,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股力量的共推之下,财政预算向社会“摊开”自己的“账本”。

  在艾洪德看来,2008年5月开始正式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可谓是一个里程碑,从此,公开成为原则,不公开成为例外,涵盖“三公经费”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也被列为应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2009年起,财政部首次在当年两会后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告和中央财政预算四张主要表格,迈出了中央财政预算公开的第一步。2010年,98个中央部门中有75个公开了部门预算。

  2011年,无疑是财政预算公开大踏步向前迈进的一年。“过去一年,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中,已有92个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表和财政拨款表,并公开了部门决算。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艾洪德说,推进预算改革,就是要让预算公开晒进更多“阳光”。

  看紧“钱袋子” 预算公开的目的是监督

  2011年4月14日,科技部正式公布了2011年“三公”经费的预算总数,自此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的大幕正式拉开,一张张中央部门“三公经费”账单被逐一晾晒在阳光下,接受大众监督。

  “预算公开对于管住国家的‘钱袋子’,约束政府的行为,保障公民社会民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十分重要。”全国人大代表金竹花说。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一直关注“三公经费”的公开、规范和合理使用问题。近9年来,他一直开着私家车上下班,每个月从单位领取1000元的补贴。

  “即使这样,每年就可节约公车支出约8万元。由此可见,全国所有公车加起来的花销之巨。如果经过合理规划,尽量少用公车,又能节约多少经费!”叶青说。

  3月6日的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2010年到2012年的财政预算安排均要求“三公经费”原则上零增长,并承诺到今年7月份,中央决算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以后,将进一步公布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九三学社中央在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中,提出应将“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范畴。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沙振权建议,针对“三公消费”,建立预算人负责制,向社会公开其姓名职务。预算科目负责人需要对该科目的信息准确、预算执行、预算审计等承担责任。

  看清“钱袋子” 预算公开尚需细化

  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草案明确指出,要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去年,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得到进一步细化,向社会公开的财政决算细化到项级科目。

  成绩值得赞许,但预算公开细化仍有待加强。“这几年政府在财政预算完整性、精细化和透明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离公众真正能够彻底看清政府的钱从哪里来,每一笔钱都花到哪里去,花的效益怎么样,还有很大的差距。”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坦承。

  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顺序为类、款、项、目来说,目前,在一些地方,某些政府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基本只编制到“类”。也就是说,公众只能看到财政如何切块,如农业经费多少、文化经费多少,而不能查阅到具体某项事务的开支。

  以中央政府预算为例,即便是细化到了第三级的“项”,各项中仍有不少预算是数以百亿元计的固定资产投资。对于人大代表而言,难以知道这些钱具体流向何处,有效监督难以实现,而民众就更难依据各类大数发表意见。

  按照不久前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预算法修正草案,其第一条原则即是: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

  “扩大预算决算公开的范围,细化预算决算公开的内容,让百姓知道政府的钱花在什么地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规避铺张浪费、贪污腐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交通厅厅长张铁民说。记者樊曦、齐中熙、韩洁、顾瑞珍

陶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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