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6 14:51:00 我要评论
张晓松 来源: 中国青年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5日发布的全国工商机关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情况分析显示,2011年消费者申诉量较2010年有明显上升,增幅超过12%;而2010年消费者申诉量较2009年也有近4%的增长。
2011年,全国工商机关共受理消费申诉84.61万件,其中,商品消费申诉56.46万件,服务消费申诉28.15万件。与上年相比,消费申诉量增加9.20万件,增幅为12.21%。
申诉量最大的三类商品是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家用机械,申诉量分别达到19.47万件、12.88万件和5.19万件,总计占到商品申诉量三分之二。
申诉数量最大的三类服务是电信服务(包括通信、游戏、下载、上网等服务)、居民服务、修理维护服务,申诉量分别达到4.59万件、4.02万件和2.71万件,总计占到服务申诉量的40%。
这说明,家电商品、电信服务仍是消费侵权“重灾区”。为此,工商总局在部署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时,已将上述领域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2011年,全国工商机关已处理的79.68万件消费申诉共涉及争议金额19亿多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9.92%;平均每件申诉涉及争议金额约2400元,比上年增加200元。
其中,千元以下的消费纠纷共有63.50万件,1000元至1万元的13.94万件,1万元至10万元的1.86万件,10万元以上的0.38万件。
尽管2011年消费纠纷涉及争议金额以千元以下为主,但值得关注的是,万元以上消费纠纷增长31.80%,10万元以上申诉增幅更是高达41.40%。
这说明,随着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长,消费结构逐渐发生变化,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汽车、金银珠宝、休闲度假等大额新型消费品和服务的需求加快,由此引发的大额消费纠纷数量大幅度增加。
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