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0 06:48:00 我要评论
姜葳 来源: 北京晨报晨报讯(首席记者 姜葳) 4月1日起,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三类人员的生育费用将由医保报销。届时,本市生育医疗待遇将实现全覆盖。
按照现行政策,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缴费,因此没有单位的人员一直无法报销生育费。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消息,4月起,本市将把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费,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这三类人员在不增加个人缴费的前提下,部分生育医疗费将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说,本市参加医保的“全职妈妈”生孩子也会有报销。
上述参保人员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参照生育保险规定,采取按限额、定额和项目付费的方式报销。申领生育医疗待遇费用时,参保人员需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医疗费用相关证明和原始收费凭证。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人员发生并申报的医疗费用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才能报销。据悉,生育待遇包括两类:生育手术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上述三类人员纳入报销的限于生育手术费,险种不同报销水平也有所不同;不含生育津贴。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