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2 07:28:00 我要评论
贾中山 来源: 北京晚报本报讯(记者贾中山)在今天上午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对话一把手”栏目时,市安监局局长张家明透露,在四号线实行公众责任险的基础上,本市计划在其他地铁线路推广安全生产责任险制,乘客购买的地铁票价中将包含保险费用,一旦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将由保险公司予以理赔。
地铁运营安全是市民关注的问题。据了解,北京地铁四号线是本市惟一一条受公众责任险“庇护”的地铁,市民购买的四号线票价中包含了保险的费用。四号线公众责任险由太平洋产险牵头,太平洋产险和人保财险共同承保。按照合同规定,地铁四号线在运营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两家保险公司为地铁四号线提供了小到乘客手指被安全门夹伤、大到恐怖袭击的一揽子保险保障。2010年7月19日,两名乘客在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扶梯处摔伤,获得了由保险公司赔付的464.94元医疗费。
张家明说,本市计划将另外一些地铁线路作为第二批进行保险试点。“北京地铁运营客流大涉及面广,需要慎重研究。但是从国外成熟经验看也值得做。”张家明还透露,今年本市还将在危险化学品行业、矿山、影剧院等领域重点推广安全生产责任险,由企业为员工上保险,企业发生安全生产问题后,保险公司将予以理赔,不会出现无人理会的问题。他随后又解释称,目前本市在企业推广的安全生产工商保险最高赔付是20万元左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最高赔付额是全市人均工资的20倍,折合63万元左右。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