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3 07:32:00 我要评论
刘春瑞 陈博 来源: 新华网铁路体制改革方案今年研究制定 国务院要求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鼓励民资进入;铁道部部长此前表示铁路局将成市场主体
国务院近日下发的《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意见还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等领域。
据记者了解,去年12月举行的全国铁路工作会议上,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就铁道部体制机制改革有过框架式的表述。盛光祖说,政企分离后,铁道部的职能缩小为政府监管、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和行业管理三部分,权责下放到铁路局,铁路局将成为市场的主体。这几项工作有望今年完成。
盛光祖表示,实施政企分开,确立运输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是构建新体制机制的重点。运输企业在开拓市场方面,将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开发多元化经营业务,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在客货运输方面,要服从全路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科学制定管内运输方案,开发有特色的运输产品,提高运力资源使用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据《人民日报》报道,为了理顺铁道部、铁路局和铁路公司的管理责任方面,铁道部已有所行动,撤销了铁道部运输局客专技术部,强化铁道部技术委员会职责,明确工程管理中心代表铁道部统一管理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组织推进,强化铁道部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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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
太原铁路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移交地方,人、财、物全从铁路系统剥离。但太原铁路法院系统并没有同步改制。
●1月20日
西安铁路局将西安铁路法院、检察院分别移交地方,成为全国首个同时完成铁路检察院、法院移交工作的地方。
●2月28日
上海铁路局蚌埠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移交安徽,成为跨省整体移交的第一家。移交后,蚌埠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将迁至合肥,分别更名为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涉及的工作更加繁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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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级铁检正式移交地方
人员和资产全部纳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法院6月前完成移交
昨日,北京铁路局和北京市检察院正式签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移交协议。这是继去年7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铁路检察和法院系统人事任命后又一重大进展。据悉北京两级铁路法院也将于今年6月前完成移交。
人员资产一次性全移交
协议确定,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和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机构、人员和资产与北京铁路局(即铁路企业)全部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整体移交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实行属地管理。
移交仪式上,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指出,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北京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切实做好铁检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过程中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实现人员的平稳过渡。加强对铁检业务工作的指导,确保铁检打击犯罪、维护铁路安全稳定职责的有力发挥,保证铁检业务工作不断、职能作用不减。
铁路法院系统也将移交
去年7月22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和法院系统负责人以及审判员、检察员进行了任命。检察院方面,高二江被任命为市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等38人、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等33人获得任命;法院方面,袁军被任命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等35人、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等23人获得任命。
3月3日,铁道部披露,截至目前,陕西和安徽的铁路法院、检察院,山西的铁路检察院,已分别签订了整体移交协议。今年上半年中国铁路基本完成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工作。
铁道部表示,对铁路检法两院的经费保障将持续到2012年6月份。据了解,北京铁法系统移交工作也在积极协商推进中,但尚未确定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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