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4 08:51:00 我要评论
孟为 来源: 新华网今年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定价药品目录》将正式执行。北京市发改委昨天表示,定价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形式,定价内容为最高零售价格。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429号文件)等有关政策规定,北京市发改委对《北京市定价药品目录》进行了调整。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定价药品目录包括:429号文件中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的非处方药剂型;2010年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北京医保目录》)新增药品通用名称项下的所有处方药剂型,以及《北京医保目录》所列的非处方药剂型。
据了解,新版《北京市定价药品目录》包括340种西药和553种中成药。
这位负责人表示,列入本市定价目录的药品,发改委已经制定公布过价格的,在重新制定公布价格前,暂按已公布价格执行;未制定公布过价格的,在定价前,暂由生产经营企业根据现行市场情况自行制定价格。未列入国家及本市定价目录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此外,北京市发改委要求,中药饮片、民族药和医院制剂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要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合理制定价格。(北京日报 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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