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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靠进场费盈利 供货商100万销售额利润仅3千

2012-03-25 08:02:00     作者:    来源: 央视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盈利模式 超市总经理 供货商 超市负责人 反垄断法
[提要] 原来,超市向供货商收取的各种费用并没有取消,只不过统一了名称,叫促销服务费和仓储费。在记者出面沟通下,经过几次做工作,郭自非终于约成了合家福百大超市和供货商代表见面。

  2012年3月24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315在行动:降不下来的进场费》,以下是节目实录: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买这些日常生活消费品, 都离不开商场超市。然而就在人们感慨10元钱只能买两根大葱的时候,一些超市的供货商却抱怨不赚钱,说日子没法过了。究竟是怎么回事?一起来看记者调查。

  今年55岁的顾根喜是安徽省蚌埠市一名普通调料代理商,干这行已经8年了,平时主要工作就是给当地的一些大型连锁超市供应酱菜、咸菜、酱油、醋等调料制品,日子也说得过去。不过顾根喜告诉记者,这行也许就干不下去了。

  顾根喜说,按照代理商这行的惯例,每年年初,他都要和超市签订下一年的供货合同。但是从今年初以来,他没有和任何超市签订新的供货合同。 这是他租用的仓库,里面堆积了大量没有送出的货品。顾根喜说,眼下由于去年合同还没到期,他还给超市供着货,但马上就会停下来,到时候仓库可能会堆积更多的货品。他也不想这么做,但除了放弃毫无选择。他打算放弃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超市收取的费用太高,压迫得他喘不过气来。只要一说起超市收费这个话题,顾根喜就格外激动。

  顾根喜:超市这块费用有进厂费,有条码费,有这个节庆费,还有店庆费,还有扣点,这个还有这个打折的

  顾根喜说,超市收取的费用名目繁多,千奇百怪,并且费用越收越高,在整个蚌埠市供货市场这几年一直如此。

  顾根喜:你想想这一个条码进厂3-8万,就像你货物进厂3-8万这个要给,一个条码是一千五,你要好销要两千,这一个条码,一个品牌一个条码要两千,这看这有的,还有店庆费,你像一年有几个店庆,五一、八月十五,正月十五,反正有好多节庆,他都要扣你的钱,那这个名目多了。

  和顾根喜一样,安徽省蚌埠市代理商联合会会员方惠仙也拒绝和超市签订新的供货合同。这是她的门店,里面存放的也都是要给超市提供的货品。一说起超市的收费,她显得即气愤又无奈。

  方惠仙:我就讲,我们对超市来讲,我们这些经销商或者厂家真是无条件的,无薪水的,无任何理由给他搭供。

  记者:怎么这样讲呢?

  方惠仙:因为它的一些费用也很高,比方讲每一年要收取年结费,年结费包括它的店庆,每一周年的店庆,所有的节假日,它都需要我们给它来给它买单就等于讲。

  记者:不买不行吗?

  方惠仙:不买不行,不是我这一批货送去他就这个钱给我,然后每个是讲到每个月结账的时候他就从你的货款里扣掉,无条件的扣掉,我们也就无条件的接受。

  记者:不经过你们允许?

  方惠仙:不用我们允许了,你就下柜,你就不卖。

  比这两名供货商日子更不好的是杨连友,他是蚌埠代理商联合会的会长,同时也是一名供货商。平时除了向超市供货,他更多的时间就是要听代理商们诉苦。杨连友告诉我们,蚌埠代理商联合会成立于2004年,成立之初就是为了要解决超市的收费问题。但是,8年过去了,超市收费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高。2011年12月19日,国家商务部牵头颁布了五部委《清理整顿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工作方案》,杨连友在无意之中得知了这个文件。

  然而,杨连友并没有高兴太久,当他拿出五部委的文件希望超市方能减免相关收费的时候,超市方却 认为,供货的合同是供应商自愿和超市签订的,不存在不合理收费。

  无奈之下,杨连友和供应商成立了蚌埠代理商商联盟,所有供货商缴纳3万的保证金,保证共进共退。联合会副会长李琰出示一份收费明细,这上面列出了联合会统计的2011年蚌埠两家主要超市,合家福百大超市和华运超市的各种收费名目。李琰告诉记者,这些费用累计起来,几乎挤占了供货商全部的利润,很多人都是在亏着钱在向超市供货。

  按照供货商的说法,超市收取的各种费用已经挤占了供货商所有的利润。如果是这种做法,安徽蚌埠的各大超市就无异于杀鸡取卵,这种做法明显是不可取的。那么超市究竟是如何从供货商那里收钱的呢?供货商们就只能选择接受吗?

  正文:蚌埠市的供货商所说的超市各种收费是否存在呢?超市收费的依据又是什么呢?记者首先来到了蚌埠市华运超市。华运超市是蚌埠本地的一家中型连锁超市,蚌埠本地的供货商大多和这家超市有供货关系。超市的党支部书记吴传和承认,超市确实存在收取供货商进场费的情况。

  安徽省蚌埠市华运超市党支部书记吴传和:合理的收费项目里头就是说我刚才讲的进厂费,进店费我们这块确实也有,但是这块费用确确实实它也是历史形成的原因

  那么这些历史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当记者追问的时候, 吴传和开始强调说,进场费在2006年之后已经不再收取了,并且对供货商列举的其他收费项目一概否认。面对吴传和的否认,记者拿出了供货商提供的收费发票,吴传和马上改变了说法。

  吴传和:有仓储费。

  记者:以仓储的名由收取的。

  吴传和:仓储费和服务费。

  记者:服务费是什么?

  吴传和:服务费就是促销服务费。

  原来,超市向供货商收取的各种费用并没有取消,只不过统一了名称,叫促销服务费和仓储费。

  记者:实际上你刚才讲到新店进厂费和店庆费之类的话,这些收取费用的话你们也是打到里面去的。

  吴传和:对。

  记者:都在服务费里面。

  吴传和:对。

  记者:那从这个发票里面是看不出来你收取的是那些项目?都叫服务费。

  吴传和:对,都叫服务费。

  根据相关规定,超市允许收取供货商的促销服务费,但超市负责人并始终没有说明,超市在收取了促销服务费以后提供了哪些服务。记者随后又来到了蚌埠市合家福百大超市。这家超市是安徽省的重点大型企业,在蚌埠市有30家连锁店。是本地的供货商最主要的供货单位。同时也是杨连友他们抱怨最多的超市。超市的负责人表示,从2006年以后,超市没有向供货商收取任何不合理的费用。

  安徽省蚌埠市合家福百大超市总经理助理饶义:但是2006年以后,就是就国家出台这么一个规定,进入明确的这些费用进行规范,进行规范以后,我们企业按照五部委的规定我们这些费用全部取缔了。

  当记者出示超市收取供货商费用的发票证明时,超市负责人否认发票上手写部分的收费名称。向记者表示,超市收取的都是合理的促销服务费。

  记者:你像看这个像它提的这些…

  饶义:对,但是这是自己写上去的,这是是个自己用干笔写上去的。并不是我们开据的发票。

  记者:你们不承认这个。它写的这个是不是事实呢?

  饶义:不是我们不承认。

  记者:它写的是这个是不是事实呢?

  饶义:现在看上去,怎么理解这个事。我们在合同里面已经非常明确写了这三项费用,它如果认为你这三项费用你实际上收了我这么多钱,我可以理解成其他的费用,理解成一些规定的费用,只是它理解问题。

  那么超市到底有没有不合理收费?真的是供货商的理解问题么?记者随后来到了蚌埠市商务局。商务局执法大队副队长郭自非向我们介绍,供货商确实向他们多次反映过,超市存在不合理收费,但监管部门也很难查处。

  安徽省蚌埠市商务局执法大队副队长郭自非:我们多次供应商进行约谈,要求他们提供一些合同和发票,我们发现大部分都是一致的促销服务费名义来收取。

  记者:这项费用国家允许吗?

  郭自非:按照我们商务的供应商交易管理办法,促销服务费是允许收取的,

  郭自非说,促销服务费是在供需双方签合同时协商达成的,供应商给一些特定的品牌或者他们的品种进行促销,超市方以海报促销活动等广告形式收取的一种服务费用,国家相关政策也是允许超市收取。但是相关规定中对于促销服务费用的收取,没有规定收多少、按什么比例收取。这样一来,零售商很容易把国家不允许收取的费用转嫁到服务费等国家允许的收费项目上。

  郭自非:因为促销费是国家允许收的,没有规定最高收多少,所以而且合同也都是供应商以促销费签订,费用在这个国家允许收的,这么一些零售商说我们没有收取国家不允许的费用,我们也不好过分的去干预。

  郭自非说,即便知道超市存在以服务费等名义转嫁不合理收费的情况,监管部门也难以对这类问题有效处理。因为从表面看,双方供货合同、收费票据都是按规定签订和开据的,根本无法核实。郭自非也多次要求,双方见面来协商处理,但就是这样一个提议都难以落实。

  郭自非:没办法,他们也有顾虑,不想跟他们谈。供应商也你看它反映的强烈,他当面他也不愿意这些零售商,他怕他们打击报复的,都是当面说的讲的很好,真正见面都不愿意见面。

  在记者出面沟通下,经过几次做工作,郭自非终于约成了合家福百大超市和供货商代表见面。

  这个促销费就好像一个筐,无论是进场费还是店庆费,统统都可以装到里面去。眼见着超市和供货商之间的矛盾已经是针尖对麦芒,蚌埠市商务局出面能解决问题吗?供货商们已经快要被超市名目繁多的促销费压垮了。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他们曾经多次向蚌埠市商务局反映情况,希望政府部门能出面管一管。这次,矛盾双方终于要见面了。但见面后发生的事,却是记者没想到的。

  3月15日下午,郭自非安排蚌埠代理商联合会代表和合家福百大超市负责人见了面,记者也随同前往。然而,会场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在公开面对超市一方时,供货商们小心翼翼,在几句寒暄之后,没有人愿意提起收费的问题,供货商集体沉默了。

  面对沉默的会场,记者再次提起了供货商反映的收费问题。超市负责人依然否认不合理收费,并一再强调,是供货商对收费项目理解有误。

  安徽省蚌埠市合家福百大超市总经理助理饶义:我们所有的合同协议全部是以促销服务用的形式出现,可能供应商做的时间长乐,货币短了,它有一种关键思维,认为这些费用只是我那我认为就是交了就行了,但是在合同上非常明确,你也看到了,是促销服务费。只是大家对这个收费的这个项目一个理解的问题。

  记者:您的意思是从2006年以前,我刚才谈到的这些都没有收取过是吗?

  饶义:没有收取这个进厂费,什么接近费没有收取过。

  记者:没有收取过。这个观念2006年以后就没有收取过这个费用吗?

  饶义:对。

  记者:那几位也什么异议,关于这个你们认为收费这一块?

  对于超市方对收费项目的公开解释,供货商们继续选择了集体沉默。会议就这样在沉默中结束了。然而,在超市一方离场以后,供货商们的情绪马上爆发了出来。

  安徽省蚌埠市代理商联合会代表:从文字上证据上,你要是讲那是你自己的长天原来收的费用,所以人家理解也对,所以你没办法去讲这个问题。前面是收了,但是我们现在延续下来,也就理所当然是节庆费了,只不过是现在改变一个名称我叫促销服务费。所以今天为什么都不敢讲,都没有生意做了,然后不敢你签合同,不签合同也可以,我哪里便宜哪里做,你说下一步怎么办

  作为代理商联合会的会长,杨连友在会场上也选择了沉默。面对他,会员们颇有怨气。第二天,记者再次来到了商会办公室,已经有几名副会长和会员在等候多时。

  安徽省蚌埠市代理商联合会副会长李琰:我跟你讲,我讲了,我昨天回家就跟我们老公讲了,这件事结果无论如何我都要辞去会长的职务了,我不再干了,实在是压力太大了,实际上我这个人睡眠挺好了,但是昨天我大概就睡了一个小时,我翻来复去就睡不着觉,我那个气闷我心里边从来没有过,当时在那个压抑,我也在国企干了这么多年,我也在国企领导几百人,我觉得那一种压抑我今生从来没有过的。

  会员代表:根本就没有用,是不是?现在给的方案还不如原来,有什么用,原来还,现在老杨,其实我们真的是觉得老杨这个人才,但是现在整个大家抛弃了,搞的老杨里里外外不是人。

  面对不满,杨连友也无话可说。他告诉记者,去年他代理的产品销售额一百多万,正常应该有近20万元的盈利,但把超市的收费加进去,反而还亏了钱。

  提起这几年经历的一切,这位曾经当过兵的汉子无法抑制内心的压抑,面对记者的镜头,落下了眼泪。

  杨连友从师旅到指导员,副指导员,走到今天钢创业,都没想到会有今天这个局面。走上这条道路进行维权,更多期待政府,希望政府法律出台,能够救救我们。

  一百多万元的销售额,一年算下来居然只有三千多元的利润。但面对强势的超市方,供货商们却再一次选择了忍耐。实际上,像蚌埠超市进场费事件并非个案,早在去年5月份,我们就以“中国式的怪胎”为题报道过超市以各种钟向供货商收费的情况,不难看出,类似的情况各地都有。

  刘雪松是北京一家经销公司的经理,他给超市供货已经有十年了。他告诉记者,各个超市收取的进场费名目繁多,包括开户费、节庆费、新店开张费、老店装修费、新品费、条码费、合同续签费、海报费、堆头费、信息共享费、促销员管理费、咨询费、促销服务费等十几种,由于卖场收的各种费用太高,从2010年开始,他已经停止了与物美超市的合作。而在2009年的合同中,超市不仅规定了百分之十二的扣点,还给他们企业规定了260万销售任务。

  在合同费用之外,遇到超市开设新店、店庆节日,甚至总部搬家,经销商们也需要再交给卖场一笔费用。

  刘雪松:“开新店费用,大店要收1.5万,中型店1万,小型店5000。然后这个是开店的费用,比如说年节费,还有促销费,这些是隐性费用,你不知道它要发生多少费用的话,这个费用是很庞大的费用。”

  刘繁平是另外一家经销公司的经理,他给超市供货也有十年了。刘繁平向记者坦言,跟超市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因收费太高,从2007年开始,他就退出了家乐福。

  刘繁平:“我们两年多时间,一共销售三百万,给他交的费用有90多万,差不多100万,费用占到销售收入30%多,我们的毛利只有30%多。那就是赔钱,所以我们就没法做了。

  在物美超市的总部,一位采购人员告诉记者,要想进入卖场,门槛很高。

  记者了解到,超市不仅要收取高额的进场费和高比例的返点费,而且还对经销商规定了销售任务。在这里等待谈判的供货商告诉记者,卖场规定的任务即便完不成,也依然要按销售任务的数额来交费用。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尽管超市收取各种杂费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但实际上从全球主要消费市场看,靠进场费盈利几乎是中国独有的商业零售模式,可以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式商业怪现象。如何改变这种畸形的商业模式呢?

  超市乱收费这个怪胎为什么始终能存在?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陈立平认为,主要是缺少约束大型零售业的法律法规。

  陈立平:我觉得在这里它的根本在于是缺乏什么呢,缺乏一个法的依据。那么这些不合理收费,怎么去界定这些不合理收费,而且这些不合理收费从法律上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结果,这个问题我们没有一个非常从法的角度没有去解释清楚。

  陈立平认为,大型零售业多年来已经把收取供货商的费用当成了一种盈利模式,依靠自身的优势地位,面对规定,一定会想办法转嫁收费形式,用似乎合乎规范的手段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而对于相关部门出台的治理条例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陈立平认为也有不合理的地方。陈立平常年在日本留学和工作,多年来研究零大型售业和小型供货商之间的供需矛盾。他告诉记者,在治理超市收费问题上,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司法部门介入。

  陈立平:我对日本主要是研究流通政策,你看日本现在2005年推出《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下面有一个公平竞争委员会,这个委员会能够去推出一个对《反垄断法》在商业领域、在流通领域当中的一个细则,推出一个禁止大型零售企业滥用优势地位的法律+是超市确实确凿地是滥用优势地位,如果我们一次性罚款3千万,我估计这个超市将来也就不敢像现在收取入场费这么猖狂。

  而在蚌埠市采访结束的时候,记者跟随杨连友最后一次到了他的仓库,由于知道杨连友在组织供货商抵制不合理收费,合家福百大超市已经半个月没有给他代理的产品下订单了,这些商品大量堆积在库房里。

  离开仓库,记者告别杨连友,面对我们,这位曾经失声痛哭的汉子又振作了起来。他告诉我们,虽然前面的路艰难,但他不会放弃。

  陈立平:我就相信最终会有法律出台。

  半小时观察:

  不用说,进场费的设计对商场经营者来说,是一个降低风险提升利润的手段。但从进场费花样不断翻新而且越收越多不难看出,它已经成为供货商们集体的噩梦,而它对消费价格上涨的推动作用也同样值得警惕。从2006年开始,国家相关部门开始规范各种商场收费,2012年又再次加大力度清理整顿违规收费,目的都是要维护合理的商业秩序。从目前的市场情况看,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平衡制约关系。在双方支配能力严重不对称的前提下,更需要通过加强监管与服务,来保障相对公平的利益分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商业服务与商品供应成为相互促进平等互利的依存关系,才能更好的稳定物价,造福百姓。

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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