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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集中侦破涉枪涉爆要案 保障生命权

2012-03-27 15:17:00     作者:    来源: 公安部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犯罪案件;严打;涉爆案件;犯罪形势;公安机关;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提要] 全力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严打涉枪涉爆犯罪 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黄明强调,要有效预防和遏制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必须坚持从源头入手,集中清查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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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明在深入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全力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严打涉枪涉爆犯罪 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刘彦平主持会议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26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部长助理刘彦平主持会议。

  黄明指出,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涉枪涉爆犯罪问题,近年来缉枪治爆斗争从未间断。经过公安机关持续不断地打击整治,全国涉枪涉爆犯罪连年下降。持枪犯罪案件从2000年的近5000起下降至2011年的500余起,其中持枪杀人案件77起;爆炸案件从2000年的4000余起下降至2011年的200余起,2011年,我国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46%、39%,是涉枪涉爆犯罪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实践证明,对枪爆物品实行严管严控,坚持专项整治与整体防控相结合,充分体现了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精神,也充分体现我国政治优势和体制优势,是有效预防涉枪涉爆犯罪和有效遏制刑事犯罪升级的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黄明指出,涉枪涉爆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管缉枪治爆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涉枪涉爆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严防严打涉枪涉爆犯罪的极端重要性,统筹整合各部门、警种资源,充分发挥区域联动、整体作战优势,坚决防止枪爆问题蔓延,坚决防止枪爆问题与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合流,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重特大涉枪涉爆案件和事故。

  黄明强调,要有效预防和遏制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必须坚持从源头入手,集中清查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各级公安机关要抓住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通告》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犯罪线索,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配合,着力形成全民参与的强大声势。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摸底排查,确保不遗不漏、不留死角,通过动员上缴、举报查缴、检查收缴、破案追缴、深挖追缴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收缴力度,全面清查收缴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消除安全隐患。

  黄明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加强涉枪涉爆线索排查梳理,主动发现制贩枪爆团伙网络,主动创新打击思路,以破大案、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为重点,全力开展破案攻坚,集中侦破一批大案要案,做到案件不破、专案不撤,打得犯罪分子不敢私造、不敢买卖、不敢利用枪爆物品犯罪。同时,要加强主动防范,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严格枪支、民爆物品管理,健全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深化缉枪治爆斗争的成果,夯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根基,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会上,河北、江苏、广东省公安厅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主动上缴非法枪爆物品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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