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7 17:41:00 我要评论
叶晓彦 来源: 北京晚报本报讯 (记者叶晓彦)从今天开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下称《控烟条例》)正式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以在相关网站查看全文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从专家建议稿开始就邀请公众参与,这是本市制定法规条例的一次全新探索。
区域变广
室内公域全面禁烟
学校医院室外也禁
在《控烟条例》中,专家具体划分出了“室内禁烟区域”、“室外禁烟区域”和“室外限制吸烟区域”,与1995年制定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相比,扩大了控制吸烟的范围。《控烟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可通俗理解为公共场所“有屋顶”就不能吸烟。《控烟条例》同时规定,医疗机构和教育机构等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区域需要划定吸烟区、举办大型活动时需临时设置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
罚款升高
单位不作为最高罚三万
“无烟日”烟草停售一天
《控烟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对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的,如经营者和管理者不认真在禁烟场所劝阻吸烟、坚持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划定吸烟区、划定吸烟区不合格又拒不改正的,《控烟条例》建议执法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而现行的处罚额是1000元至5000元。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现行的处罚额是10元。同时,《控烟条例》也强化了公民个人直接要求禁烟区域内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等权利。
此外,《控烟条例》还要求烟草制品销售者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停止售烟一天,提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为吸烟者的自愿戒烟提供指导和帮助。
公布提前
立法过程不同以往
公众意见更受重视
早在2011年1月,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应松年等19位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法规案,成为北京市确定的首个立法法规预案研究项目。去年年底,该预案研究全部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引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的方式与以往有所不同:以前征求意见经常是在条例经过了一审、二审,理念与架构都已基本完成之后才公布和鼓励公众参与,修改的空间不是很大。“这次我们从专家建议稿就开始鼓励公众参与,我们首先要听取公众的意见。具体制度设计方面还要继续论证。” J224
可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建言
以下网站可查看全文:
北京人大网站(www.bjrd.gov.cn) 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 北京卫生信息网(www.bjhb.gov.cn)
若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在网上留言,也可以拨打12320热线电话,或用信函的形式寄送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207,邮码:100053)。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有话要说
装个烟感报警器
金闳伟:我们小区的外地人在电梯里抽烟,有人制止,他们开口就骂,甚至威胁“再管闲事就打你!”找到物业,物业说他们只能贴禁止吸烟的告示,可是告示贴出来马上就有人给撕掉。到派出所反映,派出所说这不是治安问题,他们也无能为力。你说,全面禁烟难在哪儿?
沙小易:俺可真的是吸了不少二手烟的。想当初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办公条件不太好,七八个人在一个大屋子办公。其中有四五个是四十岁以上的老头儿,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冒烟”,弄得乌烟瘴气的,熏得我的衣服全是烟草味,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在哪里偷偷吸烟了呢。现在好了,办公条件不断改善,而且同事大部分都是年轻人了,也比较能够控制吸烟量了。建议公共场所包括餐馆等“有屋顶”的地方全部加装烟感报警器,由报警器尖锐的报警声提醒吸烟人掐灭香烟,可以避免由同事或者服务员以及其他监督人员提醒带来的尴尬。
逆风飞扬(386959313):中国人的素质还没有到劝阻就能解决问题的程度。还是应该向那些做得好的国家学习,“重罚”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报载:有的人在国外很守规矩,一旦回到国内便旧病复发,就是最好的例子。
陈志国:在新加坡,只能在“顶天立地”的地方吸烟,不然就罚款500新元,相当于2500元人民币。如果没有罚款,就是一纸空文。再有,新加坡烟卖得非常贵,也是一种惩罚措施。希望可以借鉴。
款款深情(1140758858):应该大幅提高烟草税,香烟价格规定最低售价,让抽烟成为奢侈消费。
蒋有三:劝阻是不会有效果的,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大幅度提高香烟的零售价。广大工薪阶层都买不起,以至于远离香烟,就真正达到控烟的目的了。
侪俗:戒烟快一年了,现在最烦有人在我身旁吸烟,他一抽我就想抽。
摘自参与今日话题讨论的QQ和开心网网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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