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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银行需明码标价 多个网点提前公示价目表

2012-03-28 10:14:00     作者: 杨汛    来源: 北京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公示 银行收费标准 理财产品 银行网站 银行营业厅
[提要] 昨日,记者走访北京多家银行营业厅以及银行网站发现,部分银行已经陆续在各自所属的营业网点张贴、公布收费服务项目价格表。

  今后,消费者走进银行,随时可以要求查阅服务项目价目表。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要求4月1日起各银行对于服务收费项目明码标价。

  昨日,记者走访北京多家银行营业厅以及银行网站发现,部分银行已经陆续在各自所属的营业网点张贴、公布收费服务项目价格表。

  多个网点公示收费明细表

  “服务价格问询”昨日下午,刚刚走进位于官园桥的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营业厅,前台上就竖立着显眼的价格问询牌。“收费项目公示?您可以查阅这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手册》。”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这本用A4纸打印的表格。记者发现,这本明细表还很新,封面上标注的制表时间为2012年3月。“确实是新做的,放出来没几天。”

  在与之相邻的民生银行西二环支行内,蓝底红字的“免除收费项目公示”和“收费项目公示”张贴在营业厅墙壁上,供消费者查询。“您如果想详细了解服务价格,可以查这份价格目录。”工作人员拿出的一本《银行业务收费价格目录》上,明确标出了银行的143项免费服务和针对零售、公司、贸易金融等不同方面的服务价格。

  在平安里路口附近的北京银行营业厅内,42英寸电子显示屏上不间断滚动播放着“对公业务收费表”、“个人业务收费表”及“国际业务收费表”。柜台边的公告栏上,还张贴着打印好的借记卡转账业务价格表和其他服务价格表等。此外农业银行的网点内,也在公告栏上挂出了纸质的免费服务项目表及收费项目价格表。

  尚未实现收费项目“全覆盖”

  除了在银行网点营业厅内用不同方式公布收费价格外,各家银行的网站上也纷纷挂出收费项目明细表。记者在招商银行网站上看到,点击页面右下角“客户服务”中的“资费标准”一栏,就能查询到包括ATM异地取款手续费等多项收费项目价格。

  但是,在公示力度上,各家银行的表现则有不同。在记者走访的几家银行网点中,公示收费项目较少的银行网点仅公示了不足30项,公示收费项目较多的银行网点则公示了超过200项。公示较为全面的银行网点公示的项目还包括个人外汇业务、部分对公业务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等的收费标准。

  据中国银行业协会2011年公布的数据,银行提供的服务产品和项目总计1076项,其中226项免费,占比为21%;收费项目850项,占比79%。而从目前情况看,几乎没有一家银行对其全部的收费项目进行公示。

  对此,一家国有银行的大堂经理解释说:“因为收费项目较多,网点不可能对所有项目进行公示。现在公示的这些项目是经过统计之后,市民经常会来办理的业务。”

  另外,在每家银行公示的收费价目表上,几乎都印有类似“以上服务价格为某银行主要服务价格,最终解释权归某银行所有”的注释说明。

  各家银行收费标准五花八门

  在对比了十几家银行的收费项目价格表后记者发现,同一项目不同银行的收费标准存在很大差异。

  以同行异地汇款业务的手续费为例,各家银行基本都是按照汇款额度的百分比定价,同时设置上下限。同样办理异地行内汇款1万元,一家股份制银行要收取手续费100元,在另一家股份制银行却可以免费办理,而大部分银行则按照异地行内汇款手续费上限收取50元。

  此前曾多次遭到消费者诟病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多家银行规定月均余额不足300元,每季度收取3元;而一家股份制银行则规定账户内月均余额不足1万元,每月收取5元小额账户管理费。

  此外,对于借记卡年费,在国有银行一般要每年收取10元,而股份制银行则大多没有这项费用。ATM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多数银行每笔收取2元,部分国有银行每笔收取4元,而部分股份制银行则规定每月前两笔免费,还有的股份制银行干脆不收取这项费用。

  消费呼声

  公示表能不能更“敬老”?

  “银行公示收费标准,我们就可以在办业务之前先看看有哪些项目收费了,确实是好事。”昨日,多位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市民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对于银行公示其服务收费价目表很支持。

  但同时,消费者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你看看这些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的宣传单册,银行里堆得到处都是,抬眼儿就能见着,可公示价格就拿张打印纸印出来贴到公告栏上,字还特别小,看起来挺费劲。”家住西四的市民李大妈表示,感觉银行在公示价目表时,不像推广理财产品一样“用心”。“既然银行都公示了,希望也能照顾到我们老人的需求,字印大点,醒目点,让我们消费者看得更明白?”

  专家看法

  基础性服务应该统一定价

  “提高收费的透明度,确保客户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指出,通过减少和消除公众对银行服务收费的不满和质疑,将为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服务收费应合乎质价相符原则,以质定价,不得对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未给客户带来实质性收益、未给客户提升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银行业属于金融服务行业,服务行业在为客户服务前有义务告知其服务费用。但明码标价并不意味着银行具有完全的自主定价权,对于一些基础性服务,政府应该统一干预,确保百姓日常基本金融消费,无论在哪家银行,同一项业务均不收费,或者同等收费水平。

  “对于非基础型的业务,银行应该亮明价位,百姓有权利按照其自身衡量标准货比三家。”郭田勇表示。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证券研究所所长吕随启也有同样看法:“超出基本服务范围的部分可以收费,也可以自主定价。但服务标准应该与服务档次匹配。不能是‘路边摊的服务收五星级的费用’。既然是市场化定价,银行业就应该充分竞争起来,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个人隐私和个性化服务要求的不断提高,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将获得更多的人气,最终也不一定是手续费便宜的银行人气旺。”

  本报记者 杨汛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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