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8 15:08:00 我要评论
来源: 新华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现对2012年3月31日至4月4日期间,北京市机动车和非北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本市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和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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