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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小汽车 电动车主酒驾被判"危险驾驶罪"

2012-03-28 15:22:00     作者:    来源: 钱江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酒驾 超标 车主 电动车厂家 危险驾驶罪
[提要] 日前,萧山法院做了一个令人“意外”的判决,老张酒后骑电动车被判“危险驾驶罪”。“意外”在于,“危险驾驶罪”是“机动车们”犯的罪。

  日前,萧山法院做了一个令人“意外”的判决,老张酒后骑电动车被判“危险驾驶罪”。“意外”在于,“危险驾驶罪”是“机动车们”犯的罪。

  “危险驾驶罪”是去年5月1日新加入刑法的,主要是针对飙车和酒驾。而骑电动车被判危险驾驶罪,这是萧山法院判的第一例,在全省似乎也是首例。

  判决出来后,社会影响很大,人们议论的焦点是: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啊,难道非机动车的举动也会构成犯罪。

  是的,判决颠覆了我们的“传统观念”。

  而那些风驰电掣的电动车,让交警们头痛的电动车,曾经引发过去留争议的电动车,到底是怎么个状况。

  这辆电驴被认定为机动车

  老张,河南人,没文化,好喝两口。

  今年1月25日晚上,老张在家喝了半斤白酒,骑了辆电动车出门,在萧山市心路与道源路口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不严重,但是小车车主见老张一股酒气,就叫来了交警。

  老张被带到医院,验血鉴定为“醉驾”。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老张全责。而且把老张的电动车纳为“机动车范畴”。

  机动车、醉驾,老张被判“危险驾驶罪”,拘役两个月15日,并处罚金2500元。

  但是,老张骑的明明是电动车啊?

  关键是:根据相关标准,电动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而老张的电动车现场实测车速达到了每小时30公里,空载重量73KG。所以,被归入机动车范畴。

  去年电动车事故5916起,“超标”是主因

  老张的电动车“晋级”为机动车,在行业里头,叫“超标”(标准为:重量4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

  一位电动车行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车基本不可能严格执行这一标准。换句话说,大多数都是“超标”车。

  在庆春路上的一家电动车门店里,店员介绍:跑三四十公里/小时,没问题。“你不用担心因为超标,上牌时过不了关。”他说,车速是可以调的,动下刹车就能搞定,检测时,时速是不会超。车重,可以调。上牌时,换电池及卸下一些不影响行驶的零部件,过了检测,再装上。

  去年,全省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5916起,占全年事故总数的近3成。事故共造成死亡958人,受伤6556人,比上一年呈上升去世。交警部门分析认为,大量超标电动车(超速、超重、超大)违法上路、骑车人漠视交通法规是肇事的主因。

  厂家担心,不超标卖不动

  萧山判例,让电动车厂家心生忧虑。

  昨天,杭州一家大型电动车厂家的负责人说,“超标”实在情非得已。城市规模扩大,20公里的时速,市场很难接受。

  目前大多数电动车使用的是铅酸电池,比较重。如果要使整车达到40公斤以下,就要换成锂电池。但是,锂电池成本太高。

  他说,现在的国标是1999年颁布的,很多地方都没有落实下去,业内看来有点“过时”。

  “我们现在期待的是,一个权威的,符合市场需求的标准出台,对是否超标进行重新的界定。”他说,如果交警、法院等都按照现在的国标,把超标车似为机动车处理,那么,对整个行业的打击是巨大的。

  “不过,酒驾,倒是应该‘扩展’到电动车、自行车”,他说。

  事故比较大,交警才会严办电动车

  萧山案例中,老张被抓,其实个中有曲折。一般交警怎么会关注到电动车的酒驾呢。

  据案件承办检察官说,当时老张撞了小轿车,小轿车车主是个年轻女子,老张想敲一笔,就说你汽车撞我电动车,赔钱。年轻女人看老张醉醺醺被吓住了,觉得还是叫交警来比较安全。

  所以,案发。

  而面对量大面广的超标电动车,平时交警如何执勤?一位基层交警说,视情况而定。“执勤力量有限,管理汽车压力本身就不小,如果把电动车也全当做机动车来管,事实上也吃不消。”

  据了解,全省已发牌的电动车超过1000万辆,杭州目前也在140万辆以上,而电动车的事故又比较多。

  这位交警说,在实际处理中,如果电动车有牌照,事故本身不大,我们一般会当做非机动车来处理。“有牌照说明它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的,可视为合格”,他说,就在前段时间,他们处理了一个醉酒骑电动车的,最后按非机动车处理,罚了他50元钱。

  “但是,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损伤比较大的话,无论是否有牌照,我们都要通过权威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以确定它是否超标。”他说,如果认定其“超标”,就要按照机动车肇事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了。醉酒,被判为“危险驾驶罪”,也就不奇怪了。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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